
顯示儆戒。 清 王士禛 《居易錄談》卷中:“自昔帝王敬天勤政,凡遇垂象示儆,必實修人事,以答天戒。”《清史稿·高宗紀一》:“丁卯,以星變示儆,詔修省。” 孫犁 《秀露集·文學和生活的路》:“地震在史書上稱作災異,說是上天示儆。”
“示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示儆”意為通過某種行為或現象顯示儆戒,即用具體事例警示他人,以達到告誡或威懾的目的。其中“儆”指警戒、戒備(如、7、8所述),而“示”強調主動展示這一行為。
“儆”字本身有“使人警醒”之意,既可作動詞(如儆戒),也可通“警”表警報。其構字從“人”從“敬”,體現對他人的警示與提醒。
如需進一步了解“儆”的詳細字義(如部首、筆畫等),可參考漢典或查字典等權威來源。
示儆(shì jiǎn)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警示、以示警戒。
示儆的拆分部首是示(shì)和人(rén),總共由13個筆畫組成。
示儆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教育制度。古人會在公共場所或城市中央設置示儆牌示,用以警示民衆遵紀守法、不犯罪。
示儆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示懼」。 「懼」字的意思是恐懼、害怕。
在古代,示儆的寫法可能稍有不同。但基本結構仍然是由示和儆這兩個部分組成。示儆古字的寫法可能更加繁複,比如示部分可能更加像「礻」,而儆部分可能更加類似「敫」。
1. 政府在公共場所設置示儆牌示,提醒人們遵守交通規則。
2. 這個故事是用來示儆那些不守規矩的人,告訴他們要承擔後果。
警示、警戒、告誡、告示
警示、告誡、警戒、提醒
寬容、容忍、鼓勵、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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