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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 故阯 ”。舊址;遺址。《北史·劉芳傳》:“宮闕府寺,僉復故址。” 明 李贽 《與焦弱侯書》:“舊祠故址,廢莫能考。”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三:“ 明 首善書院為 鄒南臯 、 馮少墟 二先生講學之所,在 大時雍坊 宣武門 内,天主堂即其故阯。”
一、基本釋義
“故址”指曆史上某一建築、城池或遺迹原有的位置,常伴隨實體結構的損毀或消失。《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舊址,過去某個建築物的地址”。該詞由“故”(舊有的)與“址”(地點)構成,強調空間位置的曆史延續性。
二、引證解釋
據《漢語大詞典》,“故址”一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柳宗元《永州龍興寺東丘記》中“因其故址,擴以新制”,指在原有基址上擴建。清代顧炎武《曆代宅京記》亦用“故址”描述前朝都城遺址,體現其指代曆史遺留空間的穩定性。
三、相關概念辨析
與“遺址”相比,“故址”更側重地理方位的指認,而“遺址”包含實物留存信息(如殘存建築)。例如洛陽漢魏故城“故址”可指向大緻區域,而“遺址”則特指考古發現的城牆、宮殿基址(《辭海》第七版)。
四、文化價值與應用
故址作為曆史地理坐标,是考證古代文明的重要依據。例如,圓明園故址通過文獻與考古結合,确認了清代皇家園林的範圍和建築布局(中國國家文物局《大遺址保護綱要》2021年版)。在當代城市規劃中,故址常被用于命名地标或劃定文物保護範圍。
“故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總結如下:
故址(拼音:gù zhǐ)指某個事物或建築曾經存在的地方,通常用來描述曆史遺迹、舊居或廢棄的場所。例如:“宮闕府寺,佥復故址”(《北史·劉芳傳》)。
曆史與文獻中的用法
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強調地點在時間流逝中的變遷。例如:
與“遺址”的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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