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備非常變故的禁令。《管子·幼官》:“詭禁不修,不過六日,而竊盜者起。” 尹知章 注:“詭禁,所以禁詭常也。”
"詭禁"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隱秘、不可告人的禁忌或禁令。它強調的是一種不公開、帶有詭秘色彩或不合常理的約束或忌諱。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詞義構成:
具體含義與應用:
古籍例證參考: 雖然“詭禁”作為固定詞組在常見古籍中直接出現的頻率不高,但其構成字義及類似概念在文獻中可見。例如,清代袁枚的志怪小說集《子不語》(又名《新齊諧》)中記載了大量涉及怪異、隱秘之事的條目,其中描述的許多民間禁忌、巫術規矩就帶有“詭禁”的性質,體現了隱秘、怪異的約束特點。來源參考:袁枚. 《子不語》. 清代。
“詭禁”意指隱秘、怪異、不可告人或不合常理的禁忌或禁令。它強調禁忌的神秘性、私密性和非公開性,常用于描述特定群體内部、帶有迷信色彩或出于隱秘目的而設立的約束規則。理解該詞需抓住“詭”字的奇異、隱秘屬性和“禁”字的禁忌、約束本質。
“詭禁”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詭禁(拼音:guǐ jìn)指防備非常變故的禁令,即針對突發或異常事件制定的特殊限制措施。該詞出自《管子·幼官》:“詭禁不修,不過六日,而竊盜者起。” 尹知章注:“詭禁,所以禁詭常也。”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中,反映社會治理中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例如《管子》中提到,若不修“詭禁”,短期内可能引發盜竊等社會問題。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詭”理解為“欺詐”,屬于引申或誤讀。需結合古籍原意理解,避免混淆。
建議參考《管子》等典籍原文及權威注釋(如、4、7)以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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