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事的意思、察事的詳細解釋
察事的解釋
古代專指為官府偵探民間情況。《舊唐書·李岘傳》:“初, 李輔國 判行軍司馬,潛令官軍於人間聽察是非,謂之察事。”《太平廣記》卷一九○引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王建》:“﹝ 天竺 三藏僧﹞為 蜀 察事者識之,縶於 成都府 。” 吳晗 《朱元璋傳》第五章二:“ 吳印 、 華克勤 等人都是和尚,因為察事有功,都還俗作了大官。”
詞語分解
- 察的解釋 察 á 仔細看,調查研究:察看。察核。觀察。考察(.實地觀察調查,如“科學察察”;.細緻深刻地觀察,如“科學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覺。察訪。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鳥獸身上新長的細毛
- 事的解釋 事 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辦法:光着急也
專業解析
“察事”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基本釋義
“察事”為動詞性複合詞,由“察”(觀察、審辨)與“事”(事務、情況)組合而成,核心含義為“觀察、調查事務的詳情”。
- 《漢語大詞典》 釋為:“考察事務;偵知情況。”例如:“專司察事,以明得失。”
- 《辭源》 注:“察,詳審;事,情狀。指詳究情由或暗中探查。”
二、曆史用法與語境
古代文獻中,“察事”多指官方或隱秘的調查行為,常見于監察、司法領域:
- 監察職能:如唐代“察事廳”為情報機構,負責偵查官吏言行(參考《新唐書·百官志》)。
- 司法調查:《後漢書》載“遣使察事”,指朝廷派遣官吏核查地方政情。
- 隱秘探查:宋代《武經總要》提及“察事人”為軍中密探,負責搜集敵情。
三、現代語義延伸
現代漢語中,“察事”的使用頻率降低,但仍保留以下含義:
- 細緻考察:指系統性地調研事務本質,如“察事明理”。
- 隱含監督:用于組織内部審查,如“董事會察事嚴明”。
四、古籍用例
- 《後漢書·順帝紀》:“遣使者二人察事四方。” (指巡查地方政務)
- 《資治通鑒·唐紀》:“置察事廳子,潛伺百官。” (指設立監察機構暗查官員)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
- 《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
-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
-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2003年(唐代“察事廳”制度考釋)。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曆史文獻,建議查閱紙質工具書獲取完整注解。
網絡擴展解釋
“察事”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古代官府指派人員偵探民間情況的行為或職責,具體解釋如下:
1.基本定義
“察事”指古代官府為掌握民間動态、監督輿情而設立的特殊職責,類似現代的情報搜集或監察職能。其核心目的是維護統治秩序,通過暗訪、監聽等方式獲取信息。
2.曆史背景與實例
- 唐代的“察事”:據《舊唐書·李岘傳》記載,宦官李輔國曾以“行軍司馬”身份暗中派遣官兵“察事”,監聽民間是非。
- 宋代的應用:宋代孫光憲《北夢瑣言》提到,蜀地官員曾因“察事者”識破天竺僧人的身份而将其拘捕。
- 明代案例:朱元璋時期,僧人吳印、華克勤因“察事”有功被提拔為官員,可見這一職能在鞏固政權中的作用。
3.職能特點
- 非公開性:多以暗探形式進行,類似特務活動。
- 權力依附性:直接服務于統治階層,職能範圍由官府界定。
- 民間滲透:涉及對百姓言行、社會動态的全面監控,如《太平廣記》中記載的案例。
4.相關文獻與引用
- 《舊唐書》《太平廣記》《北夢瑣言》等史書和筆記中均有記載。
- 現代學者吳晗在《朱元璋傳》中也分析了“察事”在明初政治中的作用。
5.與現代詞彙的關聯
“察事”可類比為現代的情報機構或監察部門,但古代更側重維護皇權,手段上缺乏制度約束。現代漢語中已無此用法,僅在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提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或職能運作,可參考《舊唐書》《明史》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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