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職的意思、非職的詳細解釋
非職的解釋
非其職守,不是職權範圍内的事。 唐 韓愈 《豐陵行》:“墓藏廟祭不可亂,欲言非職知何如。” 宋 蘇轼 《谏買浙燈狀》:“臣又有非職之言大於此者。”
詞語分解
- 非的解釋 非 ē 不,不是:非凡。非法。非分(坣 )。非禮。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 不對,過失:痛改前非。文過飾非。習非成是(對于某些錯的事情習慣了,反認為是對的)。 與“不”呼應,表示必須(有時後面沒有“
- 職的解釋 職 (職) í 管理某種事務,分(坣 )内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公文用語,下屬對上司的自稱:卑職。職當奉命。
專業解析
"非職"在現代漢語中屬于相對少用的書面表達,其核心含義可以從字源和構詞法角度進行解釋:
一、字義拆解與核心含義
- 非: 表示否定,相當于“不是”、“不屬于”。
- 職: 本義指“職務”、“職責”、“職位”,引申為“分内應做之事”或“掌管的範圍”。
- 非職: 字面組合意為“不是職務(範圍)”、“不屬于職責(範疇)”。其核心含義指某事物或行為不在其應有的職責、職務或本分範圍之内。
二、具體用法與語境含義
在實際使用中,“非職”通常強調:
- 超越權限: 指做了不屬于自己職務權力範圍内的事情。
例:他插手此事,實屬非職。(意指他幹預了不屬于他職責範圍的事務)
- 不合身份: 指言行舉止不符合其身份或職位應有的規範。
例:身為法官,發表如此偏激的言論,實乃非職。(意指其言論不符合法官身份應有的中立性)
- 非分内之事: 指所做之事不在其應盡的義務或責任之内。
例:照顧鄰居老人雖好,但于他而言并非職分,純屬善意。(強調照顧鄰居老人不是他的義務)
三、與相關詞語的辨析
- “失職” vs “非職”: “失職”指在其職責範圍内沒有做好(該做沒做好);“非職”指做了不在其職責範圍内的事(做了不該做的事)。兩者性質不同。
- “越權” vs “非職”: “越權”更側重于超越法律或制度賦予的職權,是“非職”行為的一種常見且嚴重的形式。
權威來源參考:
- 關于“非”、“職”的基本字義及構詞法解析,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著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典是漢語詞彙釋義的權威标準。 (因該詞典無線上官方免費版本,此處不提供鍊接,請查閱實體書或授權電子版)
- 對“非職”一詞在古代文獻和現代用法中的具體語境分析,可參閱大型語文辭書如《漢語大詞典》。 (因版權及網絡資源限制,此處不提供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專業數據庫查詢)
“非職”意指不在其職務、職責或本分範圍之内。它描述了一種行為或狀态超越了應有的權限、不符合身份要求或不屬于分内應盡之責,常帶有一定的負面評價色彩,暗示行為的不當性或逾矩性。
網絡擴展解釋
“非職”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fēi zhí,屬于書面用語,多用于正式或曆史文獻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非其職守,即不屬于職權範圍内的事。例如官員讨論與自身職責無關的事務時,可稱“非職之言”。
文獻例證
- 唐代韓愈《豐陵行》:“墓藏廟祭不可亂,欲言非職知何如。”
——通過此句表達對越權行為的反思。
- 宋代蘇轼《谏買浙燈狀》:“臣又有非職之言大於此者。”
——蘇轼以“非職”表明自己所言超出職責範圍,但出于勸谏目的仍需提出。
常見用法
- 古代語境:常見于奏章、政論文章,強調“不在職責範圍内卻仍需提及”的矛盾。
- 現代延伸:可用于職場或組織管理,指代越權行為或職責不清的情況(如提到“非職業演員”中的誤用,實為“非職業”與“非職”的混淆)。
注意事項
- 與“非職業”區别:“非職”強調職權範圍,而“非職業”指非專業領域(如非職業演員)。
- 現代使用頻率:該詞較為古雅,日常交流中較少使用,多出現在學術或曆史讨論中。
如需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如、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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