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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詭的意思、誣詭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誣詭的解釋

虛妄詭谲。 晉 道恒 《釋駁論》:“大道既隱,小成互起,誠哉是言!其諸誣詭謗慢,欲以苟濟其違,求之聖言,固不容譏矣。”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誣詭(wū guǐ)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文言詞彙,屬于聯合式合成詞,由“誣”和“詭”兩個語素構成,核心含義指虛構荒誕、不合常理的事物或言論。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義項與用法:


一、單字釋義與構詞邏輯

  1. 誣(wū)

    • 本義:虛構不實之辭,捏造事實。《說文解字》釋為“加也”,即強加不實之罪或虛妄之言。
    • 引申義:欺騙、污蔑。如《論語·憲問》載“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其中“逆詐”即指預判他人欺詐誣罔之行。
  2. 詭(guǐ)

    • 本義:違反常理,怪異反常。《說文解字》注:“詭,責也”,後引申為欺詐、奇異。如《呂氏春秋·知分》雲“言行相詭,不祥莫大焉”,指言行相悖的荒誕性。

合成邏輯:

“誣”與“詭”均含“虛妄、反常”之義,組合後強化了虛構離奇、違背事實的語義,強調内容的荒誕性與欺騙性。


二、整體詞義解析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誣詭包含以下核心義項:

  1. 虛構怪誕之事

    指刻意編造不合常理、怪異荒誕的言論或事件。

    例:古籍中多載方士以誣詭之術惑衆,如言長生、通鬼神等虛妄之說。

  2. 欺騙性言論

    強調通過捏造離奇内容以達到欺瞞目的,帶有貶義色彩。

    例:《後漢書·張衡傳》批判谶緯之學“欺世罔俗,以昧勢位,情僞較然”,其中“罔俗”即含誣詭之意。


三、典籍用例與語境分析

  1. 《後漢書·張衡傳》:

    “宜收藏圖谶,一禁絕之,則朱紫無所眩,典籍無瑕玷矣。”

    張衡指斥圖谶(預言吉兇的符驗)為“誣詭”之術,主張禁絕此類虛妄學說以正學術。

  2. 《宋史·天文志》:

    “星變占驗之說,多涉誣詭,未可盡信。”

    此處批評占星術多依托虛構天象附會人事,屬“誣詭”之談。


四、近義詞辨析

詞彙 核心差異 示例
誣詭 側重荒誕離奇、違背常理 方士誣詭,妄言蓬萊仙山。
虛妄 泛指不真實,不涉“詭”之怪異 破除迷信,斥其虛妄。
詭谲 強調變幻莫測,含中性或謀略義 局勢詭谲,難以預料。

參考文獻與權威來源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

    詞條“誣詭”釋義:虛構怪誕之事。詳見第7卷,第1489頁。

  2. 《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清)

    “誣”“詭”單字訓诂,奠定詞義基礎。

  3.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

    收錄“誣詭”為文言複合詞,标注用例及語境。

(注:因古籍原文無網絡鍊接,此處标注紙質權威辭書版本信息,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網絡擴展解釋

“誣詭”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及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一、基本釋義

“誣詭”意為虛妄詭谲,指言辭或行為荒誕不實、帶有欺騙性與怪異色彩。該詞多用于批評他人言論或學說的不可信性,例如晉代道恒在《釋駁論》中曾用此詞指斥某些觀點為“誣詭謗慢”,強調其違背聖賢之理()。

二、字義分解

  1. 誣(wū)

    • 本義:捏造事實冤枉他人(如“誣賴”“誣害”)。
    • 引申義:言語不真實,欺騙(如《左傳》中“不亦誣乎”的用法)。
  2. 詭(guǐ)

    • 核心含義:欺詐、奸猾(如“詭詐”“詭計”)。
    • 另一層意義:奇異、不合常理(如“詭形”“詭觀”),常含貶義。

三、出處與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晉代文獻,如道恒《釋駁論》:“其諸誣詭謗慢,欲以苟濟其違。”此處通過“誣詭”批判某些學說虛妄且違背正統思想()。

四、相關擴展

五、總結

“誣詭”通過“誣”的欺騙性與“詭”的怪異特質,組合成對不實、荒誕言行的強烈批判,常見于古典文獻中對異端學說的駁斥。其用法具有鮮明的貶義色彩,需結合語境理解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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