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個吉利。《儒林外史》第二回:“落後戲文内唱到 梁灝 的學生卻是十七八歲就中了狀元, 顧老相公 知道是替他兒子發兆,方才喜了。” 清 趙翼 《昨歲除夕香遠内弟得一子書以奉賀》詩:“八十四翁來發兆,上堂親撫石麒麟。”
發兆(fā zhào)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籍文獻與詞典釋義綜合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事物顯現出預示吉祥、成功的征兆,多用于傳統民俗或文學語境。
例證與引用:
“西門慶道:‘我雖是個武職,恁的一個門面,京城内外也交結許多官員,近日又拜在太師門下……那些通問的書束,流水也似往來,我不得細細料理,你隻替我轉托發兆便了。’”
此處“發兆”指通過特定行為(如占卜、儀式)祈求或顯現吉兆,以預示事務順利 。
“發兆,謂顯現吉兆。”
強調其作為“預示祥瑞”的核心語義 。
在民間習俗中,通過語言、動作的諧音或象征意義,主動制造“吉祥”的暗示,常見于節慶、婚喪等場合。
例證與引用:
“梅玖指着荀老爹向周進道:‘先生,這荀老爹發兆的事,你該知道?’……(衆人)一齊道:‘這一發兆的是個甚麼?’”
此處的“發兆”指借“發”與“發財”、“兆”與“吉兆”的關聯,通過特定行為(如說吉利話)讨取彩頭 。
江浙地區舊俗中,除夕夜放置“發兆糕”(年糕)于米缸,取“年高(糕)發兆”之意,象征新年吉祥富足 。
需注意語境差異:
參考資料:
“發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發兆”指通過某種現象或行為預示吉兇,通常用于讨吉利的場合。例如《儒林外史》中提到戲文唱到少年中狀元的情節,被解讀為“替兒子發兆”,即通過象征性内容祈求好運。
組合後,“發兆”即“顯露征兆”,既可用于中性描述現象,也可特指通過象征行為祈求吉祥。
“發兆”既包含對預兆的客觀描述,也承載傳統文化中主動求吉的寓意。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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