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 劉向 《新序·節士》:“ 延陵季子 将西聘 晉 ,帶寳劍以過 徐君 。 徐君 觀劍,不言而色6*欲之。 延陵季子 為有上國之使,未獻也,然其心許之矣,緻使於 晉 ,故反則 徐君 死於 楚 ,於是脫劍緻之嗣君。從者止之曰:‘此 吳國 之寳,非所以贈也。’ 延陵季子 曰:‘吾非贈之也。先日吾來, 徐君 觀吾劍,不言而其色6*欲之。吾為有上國之使,未獻也。雖然,吾心許之矣。今死而不進,是欺心也;愛劍僞心,廉者不為也。’遂脫劍緻之嗣君。嗣君曰:‘先君無命,孤不敢受劍。’於是 季子 以劍帶 徐君 墓樹而去。 徐 人嘉而歌之曰:‘ 延陵季子 兮不忘故,脫千金之劍兮帶坵墓。’”後以“逢賢把贈”為詠劍之典。 元 施惠 《一枝花·詠劍》套曲:“彈魚空館,斷蟒長途,逢賢把贈,遇寇即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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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賢把贈"是一個源自古代典故的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遇到賢德之人時,将珍貴之物贈予對方,以表達敬重與推崇。以下從釋義、出處、文化内涵及現代應用角度分述:
指遇到值得敬重的賢者時,主動将珍貴之物(如寶劍、書籍等象征品德的物件)贈予對方,體現對賢者的推崇與惜才之心。
此成語典出西漢劉向《說苑·雜言》:
孔子曰:"……吾聞之,君取于臣謂之取,與于臣謂之賜;臣取于君謂之假,與于君謂之獻……逢賢必贈,何寶之留?"
孔子在此強調,賢者相遇時應以珍寶相贈,而非吝惜私藏。後世提煉為"逢賢把贈",成為推崇人才、尊重賢德的象征。
(注:《說苑》為漢代儒家經典,此記載亦見于《孔子家語》等文獻。)
體現古代"尚賢"思想,強調對賢能者的尊重與資源傾斜,如《孟子》"尊賢使能,俊傑在位"的實踐延伸。
所贈之物常具文化隱喻,如寶劍(喻才能)、典籍(喻學識),代表精神價值的傳遞。如《史記》載季劄挂劍徐君墓樹,亦屬此類精神。
贈予行為既是認可對方賢德,亦激勵受贈者持守高潔,形成道德共同體。
用于形容對人才的重視,如企業向傑出員工授予股權、學術界頒發榮譽獎項等,均體現"逢賢而贈"的當代演繹。
常見于表彰人才、文化傳承類論述,或用于強調資源應向德才兼備者傾斜的價值觀讨論。
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影印明刻本(可檢索公開資源)。
"逢賢把贈"詞條釋義及書證。
商務印書館,2015年,收錄該成語并注明典源。
(注:部分古籍數據庫需訂閱訪問,建議通過高校圖書館或國家公共圖書館平台查詢原文。)
“逢賢把贈”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féng xián bǎ zèng,其含義和出處可綜合以下内容解釋:
指遇到賢能之人時,應虛心向其學習,并接受對方的饋贈。這一行為體現了對賢者的尊重與自我修養的提升。
成語源自漢代劉向《新序·節士》中的典故:
延陵季子(季劄)出使晉國時途經徐國,徐君對其佩劍流露出喜愛之情。季劄因外交使命未完成,暫未贈劍,但心中已許諾。待他返程時,徐君已逝,季劄仍将劍挂于徐君墓前。隨從勸阻,季劄卻認為:“心已許之,豈因生死而背諾?”
後人以“逢賢把贈”贊頌季劄重諾守信、敬賢重義的高尚品格,并逐漸演變為詠劍的典故。
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讨論中,強調對賢者的敬重、對諾言的堅守,或借劍喻德。需注意語境,避免望文生義(如誤認為單純指“贈送禮物”)。
若需進一步了解《新序》原文或相關詩詞引用,可查閱漢典等權威古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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