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 刘向 《新序·节士》:“ 延陵季子 将西聘 晋 ,带寳剑以过 徐君 。 徐君 观剑,不言而色6*欲之。 延陵季子 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然其心许之矣,致使於 晋 ,故反则 徐君 死於 楚 ,於是脱剑致之嗣君。从者止之曰:‘此 吴国 之寳,非所以赠也。’ 延陵季子 曰:‘吾非赠之也。先日吾来, 徐君 观吾剑,不言而其色6*欲之。吾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虽然,吾心许之矣。今死而不进,是欺心也;爱剑伪心,廉者不为也。’遂脱剑致之嗣君。嗣君曰:‘先君无命,孤不敢受剑。’於是 季子 以剑带 徐君 墓树而去。 徐 人嘉而歌之曰:‘ 延陵季子 兮不忘故,脱千金之剑兮带坵墓。’”后以“逢贤把赠”为咏剑之典。 元 施惠 《一枝花·咏剑》套曲:“弹鱼空馆,断蟒长途,逢贤把赠,遇寇即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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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贤把赠"是一个源自古代典故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是遇到贤德之人时,将珍贵之物赠予对方,以表达敬重与推崇。以下从释义、出处、文化内涵及现代应用角度分述:
指遇到值得敬重的贤者时,主动将珍贵之物(如宝剑、书籍等象征品德的物件)赠予对方,体现对贤者的推崇与惜才之心。
此成语典出西汉刘向《说苑·杂言》:
孔子曰:"……吾闻之,君取于臣谓之取,与于臣谓之赐;臣取于君谓之假,与于君谓之献……逢贤必赠,何宝之留?"
孔子在此强调,贤者相遇时应以珍宝相赠,而非吝惜私藏。后世提炼为"逢贤把赠",成为推崇人才、尊重贤德的象征。
(注:《说苑》为汉代儒家经典,此记载亦见于《孔子家语》等文献。)
体现古代"尚贤"思想,强调对贤能者的尊重与资源倾斜,如《孟子》"尊贤使能,俊杰在位"的实践延伸。
所赠之物常具文化隐喻,如宝剑(喻才能)、典籍(喻学识),代表精神价值的传递。如《史记》载季札挂剑徐君墓树,亦属此类精神。
赠予行为既是认可对方贤德,亦激励受赠者持守高洁,形成道德共同体。
用于形容对人才的重视,如企业向杰出员工授予股权、学术界颁发荣誉奖项等,均体现"逢贤而赠"的当代演绎。
常见于表彰人才、文化传承类论述,或用于强调资源应向德才兼备者倾斜的价值观讨论。
国家图书馆《中华古籍资源库》影印明刻本(可检索公开资源)。
"逢贤把赠"词条释义及书证。
商务印书馆,2015年,收录该成语并注明典源。
(注:部分古籍数据库需订阅访问,建议通过高校图书馆或国家公共图书馆平台查询原文。)
“逢贤把赠”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féng xián bǎ zèng,其含义和出处可综合以下内容解释:
指遇到贤能之人时,应虚心向其学习,并接受对方的馈赠。这一行为体现了对贤者的尊重与自我修养的提升。
成语源自汉代刘向《新序·节士》中的典故:
延陵季子(季札)出使晋国时途经徐国,徐君对其佩剑流露出喜爱之情。季札因外交使命未完成,暂未赠剑,但心中已许诺。待他返程时,徐君已逝,季札仍将剑挂于徐君墓前。随从劝阻,季札却认为:“心已许之,岂因生死而背诺?”
后人以“逢贤把赠”赞颂季札重诺守信、敬贤重义的高尚品格,并逐渐演变为咏剑的典故。
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讨论中,强调对贤者的敬重、对诺言的坚守,或借剑喻德。需注意语境,避免望文生义(如误认为单纯指“赠送礼物”)。
若需进一步了解《新序》原文或相关诗词引用,可查阅汉典等权威古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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