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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内艱的意思、丁内艱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丁内艱的解釋

丁母憂。《陳書·司馬暠傳》:“﹝ 暠 ﹞年十二丁内艱。”《宋史·張齊賢傳》:“﹝ 齊賢 ﹞丁内艱,水漿不入口者七日。”《林則徐日記·道光十八年九月十五日》:“閲邸抄,知 穆相國 丁内艱。”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丁内艱"是古代漢語中特有的禮儀術語,指官員因母親去世而離職守喪的制度。該詞源于周代喪服禮制,在唐宋時期形成固定用法,常見于史書與墓志銘,如《宋史·禮志》載"凡文臣禦史、武臣刺史以上,遭父母喪,聽去職"即為此制體現。

從構詞角度分析:

該制度在明清時期發展出更細緻的執行标準,《大明會典》規定官員需解官回籍守制二十七個月。其文化内涵承載着儒家"孝為德本"的核心價值觀,與"丁外艱"(父喪)共同構成古代官僚體系的重要丁憂制度。現代語言研究中,該詞被收錄于《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第1冊第72頁。

網絡擴展解釋

“丁内艱”是中國古代喪制術語,指子女遭遇母親去世(或承重孫遭遇祖母去世)後需遵守的居喪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丁”意為“遭遇”,“内”指母親或女性長輩,“艱”即喪事。該詞特指母親離世後子女需守孝的禮儀制度。

二、曆史制度特征

  1. 守孝要求
    官員需離職回鄉,守制三年(實際27個月),期間禁止婚嫁、赴宴、應考等社會活動。

  2. 與“丁外艱”的區别
    “丁外艱”指父親去世,而“丁内艱”專指母喪,兩者共同構成古代“丁憂”制度的核心内容。

三、文獻記載

四、延伸說明 該制度體現了古代“孝治”思想,但實際執行中常有“奪情起複”(因公務需要提前複職)的特殊情況,如明代張居正便曾因政務被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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