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守城者。《左傳·成公二年》:“ 齊侯 見保者,曰:‘勉之! 齊 師敗矣!’” 杜預 注:“所過城邑皆勉勵其守者。”《左傳·哀公十一年》:“ 公叔務人 見保者而泣,曰:‘事充,政重,上不能謀,士不能死,何以治民?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
保者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法律和契約色彩的詞彙,指代在特定事務中承擔擔保或保證責任的主體。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保者指“為他人作擔保的人”,其核心含義源于古代契約制度中的“保人”角色。在《現代漢語詞典》中,保者被解釋為“在交易、借貸等活動中承諾履行連帶責任的一方”。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保”字本義為“養育、保護”,引申為“擔保、負責”;“者”則為名詞後綴,指代某一類人。兩者結合後,“保者”一詞最早見于宋代法律文書,如《宋刑統》中明确要求借貸需有“保者署名”。
在現代應用中,保者常見于法律合同或金融協議,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提及“保證人(即保者)的連帶責任”。其近義詞包括“擔保人”“保證人”,但“保者”更強調傳統契約文化中的身份屬性。
需注意,保者的責任範圍受具體約定和法律限制,需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條文理解其權利義務。
“保者”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明确: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相關研究。部分網頁(如)提到的“環保者”為現代詞語,與“保者”無關,需注意區分。
“保者”專指古代戰争中守衛城池的士兵或官員,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及相關古籍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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