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母忧。《陈书·司马暠传》:“﹝ 暠 ﹞年十二丁内艰。”《宋史·张齐贤传》:“﹝ 齐贤 ﹞丁内艰,水浆不入口者七日。”《林则徐日记·道光十八年九月十五日》:“閲邸抄,知 穆相国 丁内艰。”
"丁内艰"是古代汉语中特有的礼仪术语,指官员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守丧的制度。该词源于周代丧服礼制,在唐宋时期形成固定用法,常见于史书与墓志铭,如《宋史·礼志》载"凡文臣御史、武臣刺史以上,遭父母丧,听去职"即为此制体现。
从构词角度分析:
该制度在明清时期发展出更细致的执行标准,《大明会典》规定官员需解官回籍守制二十七个月。其文化内涵承载着儒家"孝为德本"的核心价值观,与"丁外艰"(父丧)共同构成古代官僚体系的重要丁忧制度。现代语言研究中,该词被收录于《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1册第72页。
“丁内艰”是中国古代丧制术语,指子女遭遇母亲去世(或承重孙遭遇祖母去世)后需遵守的居丧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丁”意为“遭遇”,“内”指母亲或女性长辈,“艰”即丧事。该词特指母亲离世后子女需守孝的礼仪制度。
二、历史制度特征
守孝要求
官员需离职回乡,守制三年(实际27个月),期间禁止婚嫁、赴宴、应考等社会活动。
与“丁外艰”的区别
“丁外艰”指父亲去世,而“丁内艰”专指母丧,两者共同构成古代“丁忧”制度的核心内容。
三、文献记载
四、延伸说明 该制度体现了古代“孝治”思想,但实际执行中常有“夺情起复”(因公务需要提前复职)的特殊情况,如明代张居正便曾因政务被夺情。
阿谁贝奥武甫编户民髀殖财贡攡竹宠号贷放掂详电子邮件断壁頽垣放账丰席佛罗安国伏机高枝儿搆奸薨落交刃借倩金璧辉煌矜假君大夫巨文开选冷讥热嘲历阶蛮罽猫虎面齿纆缴蹑凫聂隐娘暖意呕哑抛费烹宰僻侧劈空扳害冗积三山客上场诗烧汞生三瘮疴审人神祀师昭手扎死鬼贪忌谈客天部铁鎝贴就图囊外王父玩泄遐劫贤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