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制的鞋。 明 唐順之 《喜峰口觀三衛貢馬》詩:“槃舞呈鞮革,侏言譯象胥。”
鞮革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合成詞,由“鞮”與“革”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用皮革制成的鞋或靴,後亦引申指皮革材質的馬具配件。以下從詞典釋義、文獻用例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詳細闡釋:
鞮(dī)
《說文解字》釋為“革履也”,即皮革所制的鞋。古代“鞮”特指無筒或低筒的皮質便履,區别于高筒的“靴”。
例證:
《周禮·春官·鞮鞻氏》鄭玄注:“鞮鞻,四夷舞者所屝也。” 指邊域民族舞者所穿的皮制舞鞋。
革(gé)
本義為“獸皮治去其毛”,即經鞣制處理的皮革,是制作铠甲、鞋具、馬具的重要材料。
合成詞“鞮革”
泛指以皮革為原料制成的鞋具或馬具部件,強調材質的特性。
權威釋義:
《漢語大詞典》:“鞮革,皮革制的鞋;亦指馬絡頭的皮帶。”
本義:皮質鞋履
先秦文獻中,“鞮革”多指便于行動的輕便皮靴,常見于軍事或禮儀場合。
例證:
《禮記·曲禮下》:“鞮革素積,大夫之常服也。” 描述大夫階層以素色皮靴搭配禮服。
引申義:馬具配件
漢代後,“鞮革”擴展指馬辔、絡頭等皮質馬具,因材質相同而借代。
例證:
王念孫《廣雅疏證·釋器》:“鞮革,馬鞁也。” 注:“鞁即絡頭革帶。”
“鞮革”制品在先秦至漢代具重要實用價值:
參考文獻來源:
“鞮革”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文獻和用法三個層面解析:
基本釋義
“鞮革”指用獸皮制成的皮革或皮質鞋履。“鞮”本義為皮鞋(《說文解字》載“革履也”,),而“革”強調材質為動物皮革。因此,“鞮革”既可指制鞋的皮革材料,也可直接代指皮質鞋子,常見于描述古代服飾或少數民族衣着(如胡人“絡鞮”即連胫皮靴,)。
來源與演變
相關詞彙擴展
“鞮革”是古代對皮質鞋履或制鞋皮革的統稱,其釋義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既反映古代制革工藝,也承載了民族文化交融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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