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署名。 漢成帝 初置。後世名稱多變,職責也并不完全相當。至 隋 時定名為民部, 唐高宗 時避 太宗 李世民 諱,又改稱戶部,因亦用作戶部的代稱。《後漢書·百官志三》:“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 成帝 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 劉昭 注引 蔡質 《漢舊儀》:“﹝民曹﹞典繕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明 高啟 《辭戶部後東還出都門有作》詩:“詔貳民曹出禁林,陳辭因得解朝簪。”參見“ 民部 ”。
民曹是中國古代中央官制中的重要機構,主要掌管戶籍、賦稅、土地等民政事務。其具體含義及曆史演變如下:
民曹為漢代尚書台下屬分曹(部門)之一,始設于西漢成帝時期(公元前1世紀)。其核心職能為管理全國戶籍、田畝統計、賦稅征收及財政收支,相當于後世戶部的前身。《後漢書·百官志三》明确記載:“民曹尚書主庶民上書事”,并逐步擴展至掌管“天下戶口墾田、錢谷出入”等民政要務 。
漢代初創
西漢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設尚書四曹,民曹位列其一,初掌吏民奏章及工程事務。東漢光武帝時期(公元25年)調整職能,專責戶籍、賦稅及財政,成為國家經濟管理的核心機構 。
魏晉至隋唐的轉型
三國時期魏國改稱“度支曹”,西晉恢複“民曹”之名。隋朝确立三省六部制後,民曹職能并入戶部(初名“度支部”),唐代正式以“戶部”取代民曹,統領全國民政財政 。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民曹,官署名。漢成帝時置,東漢沿置,掌工程、鹽池、苑囿及吏民上書等事。後漸變為掌管財政、戶籍的機構。”(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2年) 。現代研究中,學者白鋼在《中國政治制度通史》中強調,民曹的設立标志着中國古代中央財政管理體系向專業化、制度化邁進的關鍵一步(人民出版社,1996年)。
文獻來源說明:本文釋義綜合《後漢書》《通典》等原始史料,并援引《漢語大詞典》《中國曆史大辭典》權威辭書定義,及現代職官制度研究專著,确保考據嚴謹性。
“民曹”是中國古代官署名,其含義和演變如下:
起源與職責
民曹最早由漢成帝設置(公元前33年—前7年在位),初為尚書台下屬機構,主管事務包括吏民上書、工程營造、苑囿管理及治安等。例如《後漢書》記載,民曹尚書需處理“繕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名稱與職能演變
曆史地位
民曹作為早期中央行政機構,為隋唐六部制的形成奠定基礎。其職能從漢代的具體事務管理,逐漸演變為國家財政與民政的核心部門,最終以“戶部”之名成為古代經濟管理體系的重要部分。
補充說明:部分現代詞典(如)将“民曹”引申為“平民事務”的代稱,但這一用法缺乏明确曆史文獻佐證,可能為現代衍生義。
闇眇磅子兒筆杆兒不冺不足輕重遲徊摛章道學吊挂诋謗貳離反櫂墳庵奉成佛戒挂冠歸去刮削谷圭國經河清難俟鴻靈懷眷華景會費揮汗成雨火火節變歲移冀南币蹻容掘穴考降诳話況老羸惡樂逸琉璃廠鸾奏旅揖馬骝馬援柱黾黾孳孳密庸弄音請谳睿好灑鞋神閒氣定神興設人勢窮力蹙梳攏四時主送配頭球脫尖威燀嫌猜仙人擔邪視熙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