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 高麗 官職名。《周書·異域傳上·高麗》:“大官有大對盧,次有太大兄、大兄……仙人并褥薩凡十三等,分掌内外事焉。”
"大對盧"是古代高句麗政權中的官職名稱,屬于軍事與行政合一的核心職位。該詞源自高句麗語譯稱,最早見于《周書·高句麗傳》記載:"大官有大對盧……比二品"(來源:《周書》卷四十九)。其職能包含三個方面:
軍事統帥權
作為最高武官,統領五部兵馬,《三國史記·職官志》載其"總知兵馬,兼領民政",戰時具有全國軍隊的指揮調度權(來源:《三國史記》卷三十七)。
行政決策權
《北史·高句麗傳》記述大對盧"總知國事",可參與國家重大事務決策,包括賦稅征收、律令頒布等核心政務(來源:《北史》卷九十四)。
特殊任職機制
據金富轼《高麗史節要》考證,該職位實行"強者為之"的選舉制,非世襲産生,需通過貴族會議推舉并獲國王認可(來源:《高麗史節要》卷三)。此制度保障了官員的軍事才能與政治威望。
該官職存續時間約在公元前1世紀至公元7世紀,隨着高句麗政權滅亡而消失。現代研究認為,"大對盧"的軍政合一特征,體現了高句麗遊牧傳統與農耕文明結合的特殊治理模式(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東北古代民族史綱》)。
“大對盧”是古代高麗(朝鮮半島政權)的官職名稱,其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基本定義
大對盧是高麗政權中的最高官職之一,屬于大官級别,負責掌管内外事務。據《周書·異域傳上·高麗》記載,其官職體系共分十三等,大對盧位列首位,其後依次是太大兄、大兄、小兄等職。
職能與地位
該職位具有較高的行政和軍事權力,可能類似于中原王朝的宰相或重臣,但具體職權範圍因史料有限尚存争議。
詞源與結構
相關延伸
高麗的官職體系受中原文化影響,但保留了本土特色。除大對盧外,其他官職如“褥薩”等也體現了獨特的命名方式。
如需進一步了解高麗官職體系,可參考《周書》等曆史文獻,或查閱漢典等權威詞典。
昂揚卬州闇劣阿武婆班禅本才逼廢秕谷秉公任直查禁長案超度衆生癡人黨惡佑奸電離度睇目丁珰杜荊州遏雲發明家酆都感遇詩弓足刮打嘴姑奶奶讧詐阛閈畫笥間壁剪撲撿洋撈家叔金符嫉閑妒能積遠鞠育枯耗愧悚雷泉隆豺龍泥印旅帥緑珠墜樓奈曼偏惰千百祁奚之舉蛆渠肉刑桑蠹三酉是非之心羰基滔蕩陶柳饕餮塗面帷牆相敝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