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 高丽 官职名。《周书·异域传上·高丽》:“大官有大对卢,次有太大兄、大兄……仙人并褥萨凡十三等,分掌内外事焉。”
"大对卢"是古代高句丽政权中的官职名称,属于军事与行政合一的核心职位。该词源自高句丽语译称,最早见于《周书·高句丽传》记载:"大官有大对卢……比二品"(来源:《周书》卷四十九)。其职能包含三个方面:
军事统帅权
作为最高武官,统领五部兵马,《三国史记·职官志》载其"总知兵马,兼领民政",战时具有全国军队的指挥调度权(来源:《三国史记》卷三十七)。
行政决策权
《北史·高句丽传》记述大对卢"总知国事",可参与国家重大事务决策,包括赋税征收、律令颁布等核心政务(来源:《北史》卷九十四)。
特殊任职机制
据金富轼《高丽史节要》考证,该职位实行"强者为之"的选举制,非世袭产生,需通过贵族会议推举并获国王认可(来源:《高丽史节要》卷三)。此制度保障了官员的军事才能与政治威望。
该官职存续时间约在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7世纪,随着高句丽政权灭亡而消失。现代研究认为,"大对卢"的军政合一特征,体现了高句丽游牧传统与农耕文明结合的特殊治理模式(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东北古代民族史纲》)。
“大对卢”是古代高丽(朝鲜半岛政权)的官职名称,其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基本定义
大对卢是高丽政权中的最高官职之一,属于大官级别,负责掌管内外事务。据《周书·异域传上·高丽》记载,其官职体系共分十三等,大对卢位列首位,其后依次是太大兄、大兄、小兄等职。
职能与地位
该职位具有较高的行政和军事权力,可能类似于中原王朝的宰相或重臣,但具体职权范围因史料有限尚存争议。
词源与结构
相关延伸
高丽的官职体系受中原文化影响,但保留了本土特色。除大对卢外,其他官职如“褥萨”等也体现了独特的命名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高丽官职体系,可参考《周书》等历史文献,或查阅汉典等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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