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人稱自己的叔父為家叔。《三國志·吳志·諸葛恪傳》:“每覽 荊邯 説 公孫述 以進取之圖,近見家叔表陳與賊争競之計,未嘗不喟然歎息也。” 晉 陶潛 《<歸去來兮辭>序》:“家叔以餘貧苦,遂見用為小邑。” 宋 周必大 《跋秦少遊帖》:“家叔已赴 濱州 渤海 知縣,祖父在彼幸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七回:“我接我家母出來的時候,寫了信托我一位同族家叔,號叫 伯衡 的,代我經管着一切租米。”
"家叔"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親屬稱謂詞,其核心含義指代"父親的弟弟"。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解釋,該詞屬于謙辭範疇,在對話中用于對他人稱呼自己的叔父,體現中國傳統家族倫理中的長幼秩序。
從構詞法分析,"家"在此作前綴,表示對親屬關系的内向指稱,與"舍""敝"等謙辭前綴構成對應體系。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家》中特别指出,此類用法"所以别於人之稱也",強調說話者通過降低己方身份以示尊重對方。
在實際使用中需注意: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了該詞在晉語、中原官話等方言區的特殊發音變體,印證了其語言活态傳承。南京大學《漢語親屬稱謂研究》則從社會語言學角度指出,這類謙稱反映了傳統宗法制度下"貶己尊人"的交際原則。
“家叔”是漢語中一種謙遜的稱謂,用于對外人提及自己的叔父,屬于古代書面語中的自謙表達方式。
基本含義
指稱自己的叔父(父親的弟弟),常見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例如晉代陶淵明在《歸去來兮辭·序》中寫道:“家叔以餘貧苦,遂見用于小邑”,即用“家叔”代指自己的叔父。
使用場景
注意事項
該詞體現了古代漢語中“家+X”的謙稱結構(如家父、家兄),強調血緣關系的内外之别。現代使用時可結合具體語境,若需更通俗的表達,可直接用“我叔叔”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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