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列舉的物名。《易·繫辭下》:“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孔穎達 疏:“‘其稱名也小’者,言《易》辭所稱物名多細小,若見豕負塗噬臘肉之屬,是其辭碎小也。”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比興》:“觀夫興之托喻,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
(2).稱呼名字。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風操》:“昔者王侯自稱孤寡不穀,自茲以降,雖 孔子 聖師與門人言皆稱名也。”《資治通鑒·梁武帝天監十四年》:“ 魏 主稱名為書告哀於 高肇 ,且召之還。”
(3).稱號。 章炳麟 《文學說例》:“若乃雅俗稱名,新故雜用,是寧有厲禁耶?”
稱名(chēng míng)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稱”和“名”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稱呼名字或名稱,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本義為“衡量輕重”,引申為“述說、宣稱”。《說文解字》釋:“稱,铨也”,段玉裁注:“铨者,衡也。”後衍生出“稱呼”之義,如《論語·子路》:“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指人或事物的名稱。《說文解字》:“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稱名”即通過語言指代特定對象,強調以名稱呼的行為過程。例如:
“相見不稱名,禮也。”(《禮記·曲禮》)
用于正式場合或文獻中提及特定稱謂,如:
“凡祭祀,稱名以昭神。”(《周禮·春官》)
在口語或書面語中泛指對事物的命名,如“稱名道姓”“稱名舉類”。
在淨土宗語境中,“稱名”特指誦念佛號(如“南無阿彌陀佛”),視為修行法門。
需區别于近義詞“命名”(賦予名稱)、“稱謂”(稱呼方式)。“稱名”更側重行為動作本身,而非名稱的創造或社會屬性。
參考資料(基于經典文獻轉引,無直接鍊接時标注來源):
“稱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列舉物名
指通過具體事物的名稱進行列舉,常用于文學或哲學語境。例如《周易·系辭下》提到“其稱名也小,取類也大”,指用細小事物名稱類比宏大道理。劉勰《文心雕龍》也以此說明文學比喻手法。
稱呼名字
指人際交往中直接使用姓名稱呼,體現禮儀規範。如北齊《顔氏家訓》記載孔子與弟子對話時稱名,反映古代尊卑禮儀。曆史上魏孝明帝緻信大臣時自稱其名,亦屬此類用法。
作為稱號
指代特定身份或地位的名稱,如章炳麟在文學研究中讨論雅俗稱名的社會功能。現代語境中也可指事物或組織的正式命名。
使用場景:多用于古典文獻解析、語言學讨論及文化禮儀研究領域。需注意與單純指代事物名稱的“名稱”區别,後者更側重标識功能(如、8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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