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搶親。 清 趙翼 《陔馀叢考·劫婚》:“村俗有以婚姻議財不諧而糾衆劫女成婚者,謂之搶親。”《北史·高昂傳》:“ 昂 兄 乾 求 博陵 崔聖念 女為婚, 崔 不許。 昂 與兄往劫之,置女村外,謂兄曰:‘何不行禮?’於是野合而歸,是劫婚之事,古亦有之。然今俗劫婚皆已經許字者。 昂 所劫則未字,固不同也。”
劫婚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搶親”,即通過強制手段搶奪他人成婚。以下是詳細解釋:
劫婚(jié hūn)指通過暴力或脅迫手段強行搶奪他人(多為女性)成婚的行為,常見于古代婚俗中。例如《北史·高昂傳》記載,南北朝時期高昂兄弟因求娶未果,直接劫走崔氏女成婚。
在現代社會,劫婚屬于違法行為:
劫婚從古代習俗逐漸演變為負面行為。早期可能存在部落聯姻或規避繁複禮儀的意圖,但後期更多與權力壓迫、性别不平等等社會問題相關。
需注意與“婚劫”區分:後者指婚姻中的劫難(如感情危機),而非搶奪行為。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案例或法律條文細節,可參考漢典或《陔馀叢考》等來源。
《劫婚》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強行搶奪他人的配偶或幹涉他人婚姻關系的行為。
《劫婚》分為兩個部首,劫(力字旁),婚(女字旁),劫的筆畫數為7,婚的筆畫數為11。
《劫婚》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民間故事和傳說。漢字簡化後,繁體字為「劫婚」。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劫婚」可能是以各種不同的形态出現,其中一種比較常見的寫法是「奼婚」。
1. 他心懷不軌,企圖劫婚别人的妻子。
2. 她以愛情之名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實則隻是為了劫婚。
劫殺、劫掠、劫持、婚姻、婚禮、婚約。
搶婚、狼狽為奸、破壞婚姻。
恩愛、和睦、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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