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尚書省的左右丞和六部侍郎的總稱。尚書在左右丞之上,也稱丞郎。 唐 白居易 《大官乏人策》:“臣伏見國家公卿将相之具,選於丞郎、給舍之材。”《舊唐書·劉栖楚傳》:“﹝ 楚 ﹞俄又宣授刑部侍郎。丞郎宣授,未之有也。”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八:“ 唐 所謂丞郎,謂左右丞、六曹侍郎也。尚書雖序左右丞上,然亦通謂之丞郎,猶今言侍從官也。”
“丞郎”是唐代官職術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基本定義
指唐代尚書省的左右丞和六部侍郎的統稱。尚書省作為中央行政核心機構,其左右丞(正四品)分管省内事務,而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侍郎(正四品至從三品)則輔助尚書管理各部政務。
涵蓋範圍的特殊性
雖然“尚書”官職在左右丞之上(如六部尚書為從二品),但因其與丞、侍郎同屬尚書省高層,有時也被泛稱為“丞郎”。例如《舊唐書》記載劉栖楚被授“刑部侍郎”時,特别提到“丞郎宣授,未之有也”,凸顯侍郎亦屬丞郎範疇。
曆史背景與職能
丞郎是唐代選拔高級官員(如公卿、将相)的重要來源。如白居易在《大官乏人策》中提及,國家高層人才多從丞郎及給事中、中書舍人中選拔。此外,宋代陸遊《老學庵筆記》也佐證了這一官職結構的延續性。
文獻例證
唐代潘孟陽曾任戶部侍郎(丞郎之一),其母通過觀察同僚衣着判斷其仕途潛力,衍生出成語“慘綠少年”,側面反映丞郎群體的社會地位。
“丞郎”是唐代中央行政體系中的高階官職集合,涵蓋尚書省核心要職,對唐代政治運作和人才晉升具有關鍵作用。需注意這一稱呼主要通行于唐代,後世(如宋代)僅作曆史追溯時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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