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買賣房産,中間人所得報酬為賣價的百分之五,按買主三成,賣主二成的比例收取。 老舍 《四世同堂》二一:“有他在中間,賣房子的與買房子的便會把房契換了手,而他得到成三破二的報酬。”
“成三破二”是源自中國傳統交易習俗的行業術語,指舊時中介服務中約定俗成的傭金分配比例。據《漢語大詞典》商業用語卷記載,“成”指向買方收取的傭金比例,“破”指向賣方收取的傭金比例。具體含義為:在房産、土地等交易中,中間人從買方處收取成交金額的3%作為傭金(即“成三”),同時向賣方收取2%的傭金(即“破二”),合計收取5%的中介費用。
該術語最早可追溯至清代典當行業,《中國民俗文化大觀》收錄的1846年《當行規約》中明确記載:“中人之資,依成三破二例支取”。這種分配方式體現了古代交易中買賣雙方責任差異,買方作為資産獲得者承擔更多費用,而賣方則因資産變現支付較少費用。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研究經濟史或傳統商業文化的學術著作,如《中國商業契約研究》指出,此類傭金制度在1949年前仍普遍存在于南北方的牲畜交易市場。隨着現代中介服務标準化,該術語已逐漸被固定傭金比例所取代,但在方言區仍作為曆史概念被保留。
“成三破二”是舊時房産交易中的一種傭金分配方式,具體含義如下:
定義與來源
該詞指房産買賣中中間人收取的傭金比例,總金額為房價的5%,其中買方承擔3%(成三),賣方承擔2%(破二)。這一規則常見于民國時期的交易慣例。
比例分配邏輯
實際應用與例證
老舍在《四世同堂》中提到:“有他在中間,賣房子的與買房子的便會把房契換了手,而他得到成三破二的報酬。” 這反映了當時中間人通過促成交易獲取傭金的普遍現象。
曆史背景
該制度體現了傳統交易中買賣雙方責任分擔的規則,也說明中間人在房産交易中的重要角色。如今此類傭金比例已隨市場規範調整,但“成三破二”仍作為曆史術語被記錄。
若需了解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具體操作流程,可參考、2、9等來源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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