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代筆。
"托筆"是漢語中具有多重語義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内涵可從書寫動作與文學創作兩個維度解析:
一、書法技法層面 指書寫時以手掌或指節作為支點控制筆鋒的動作技巧,該技法最早見于衛夫人《筆陣圖》對執筆要領的闡述。唐代孫過庭《書譜》将其細化為"三指托筆法",強調拇指、食指與中指協同發力,形成穩定的三角支撐結構,該技法至今仍是傳統書法教學的基礎内容。
二、文學創作範疇 在文論語境中特指借他人名義進行文字創作的行為模式。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記載,這種創作方式常見于幕僚代撰奏章、文人代寫碑銘等場景,既包含受托代筆的契約關系,也涉及著作權歸屬的倫理讨論。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指出,該用法在明清公牍文中形成固定搭配,與"捉刀"構成近義關系。
三、詞源流變考據 詞素"托"在甲骨文中已具"承托"本義,與"筆"組合後産生動作具象化特征。漢代許慎《說文解字》雖未直接收錄該複合詞,但"托"部釋文"寄也"的釋義,為理解該詞隱含的委托含義提供文字學依據。現代詞典編纂者注重區分其實指動作與隱喻用法的語境差異,在《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中歸入多義詞條。
“托筆”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這是多數詞典(如、3、4、5、6、9)中的核心釋義,指“請他人代替自己書寫或創作”。例如,在需要撰寫文書或作品時,因自身能力或時間不足而委托他人代勞的行為。該含義中的“托”通“託”,即“委托”之意,屬于傳統用法的延續。
根據的解釋,“托筆”也可指代一種具體的書寫或繪畫技巧,即用手托住筆杆以穩定筆觸、提升控制力。這種用法更偏向動作描述,常見于書法或繪畫教學場景。
兩種解釋的差異源于語境和字義演變:
挨次百物白跖不宰裁鑒充分吹風胡哨打場兒打一棒快毬子端言賦禀浮薄幹道紫幹屍刮馬兒瑰瑰賴賴桂折蘭摧桂庑故址豪傑并起蒿目鶴珠宏溥護向胡言亂語輯綏開貌嘅然跨火靈峰靈影密蔭默忖摹放南征拍肩帊首皮屦破甑遣詞造意怯弱氣脈清齋雀麻如初三睘少奶奶神鋒稅鞍思歸宿食統臨脫胎漆器頑固僞端五勝誣僞烏陽想兒象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