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peat] 再次申述
重申前令
再次申述。 南朝 齊 王儉 《褚淵碑文》:“帝嘉茂庸,重申前冊,執五禮以正民,簡八刑而罕用。”《魏書·肅宗紀》:“秋七月庚午,重申殺牛之禁。”如:重申組織紀律。
“重申”是漢語中常用的動詞,指對某一觀點、立場或主張進行再次強調或重複申明,通常用于正式場合以強化表達内容的嚴肅性和重要性。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重申”意為“再一次申述”,強調通過重複傳遞核心信息,引起對方重視。
從構詞角度分析,“重”表示“再次、重複”,“申”本義為“陳述、說明”,組合後既保留了“申”的表述性,又通過“重”增強了語義層次。該詞常見于法律條文、政策文件及學術論述中,例如“重申原則立場”“重申紀律要求”等。
在語用層面,“重申”多接抽象名詞作賓語(如立場、主張、決定),且常與“強調”“表明”等動詞搭配,體現其莊重嚴謹的語體色彩。《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的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避免因過度重複導緻語義弱化。
“重申”是一個漢語動詞,表示“再次申明或強調”,即重複并明确地表達某個觀點、立場、要求等,通常帶有強調其重要性或糾正誤解的意圖。
詞義結構
使用場景
與近義詞的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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