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城市區劃,城中曰坊,近城曰廂,因以“坊廂”泛指市街。《水浒傳》第三回:“一面教拘集 鄭屠 家隣佑人等,點了仵作行人,着仰本地坊官人,并坊廂裡正,再三檢驗已了。” 明 徐渭 《雌木蘭》第一出:“俺們也是從征的。聽説這坊廂裡有箇 花弧 ,教俺們來催發他一同走路。”
坊廂是中國古代城市管理中的地域劃分單位,主要用于宋元至明清時期的行政建制。其詞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詞源構成
“坊”原指城市中封閉式居民區,源自隋唐時期的裡坊制度;“廂”最初指靠近城門的軍事駐防區域,後演變為城市分區概念。二者結合後,“坊廂”特指兼具居住與行政功能的城市單元。
二、行政職能
據《明史·食貨志》記載,坊廂承擔戶籍管理、稅收征收、治安維護等職能。如明代蘇州府将城區劃分為十三坊七廂,每坊廂設廂長管理民戶。
三、空間特征
清代《日下舊聞考》載,北京内城設三十六坊,外城設十廂,坊多位于核心區,廂分布于城廂結合部。這種劃分體現了“城内為坊,關廂為廂”的空間邏輯。
四、制度演變
宋代《東京夢華錄》顯示,汴京已出現“廂→坊→巷”三級管理體系。至清代中葉,隨着保甲制度推行,坊廂制逐漸被替代,但在地方志中仍保留相關記載。
“坊廂”是古代中國城市管理中的區劃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詞義構成
“坊”指城内的居住區或街區,通常以圍牆分隔,具有行政或治安管理功能;“廂”則指靠近城門的區域或城郊延伸部分。兩者組合後,“坊廂”泛指城市内的街市區域。
曆史背景
這一劃分起源于隋唐時期的“裡坊制”,到宋元時期逐漸演變為更開放的“廂坊制”。例如清代善化縣(今長沙)曾将城區分為“五坊廂”,而近郊歸為“廂”。
實際應用
現代演變
隨着城市化發展,民國時期逐漸廢除坊廂制,改為區、鄉等行政單位,但部分地名(如北京“錦什坊”)仍保留曆史痕迹。
讀音與寫法
拼音為fāng xiāng,繁體寫作“坊廂”。需注意“坊”字在“作坊”中讀作fáng,但此處為fāng。
總結來看,“坊廂”既反映了古代城市空間布局,也承載着戶籍、治安等社會治理功能,是研究中國傳統城市史的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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