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縱無度。《後漢書·劉瑜傳》:“又陛下以北辰之尊,神器之寶,而微行近習之家,私幸宦者之舍,賓客市買,熏灼道路,因此暴縱,無所不容。”
“暴縱”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ào zòng,其核心含義為放縱無度,通常指行為或性格上的過度放任、不加約束,帶有明顯的負面評價。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劉瑜傳》,原文為:
“陛下以北辰之尊,神器之寶,而微行近習之家,私幸宦者之舍……因此暴縱,無所不容。”
此處批評君主行為失度,過度放縱。
“暴縱”一詞多用于描述因性格急躁或權力濫用導緻的嚴重放縱行為,具有鮮明的批判色彩。
《暴縱》(bào zòng)是一個漢語詞彙,形容一個人或事物在行為上或情感上表現出極端、不受控制的狀态。
從字形上來看,《暴縱》由左邊的“日”構成,是起源于太陽的象形文字,它的部首是“日”;右邊的部分是由“壯”和“纟”組成,其中“壯”是意味着力量的字,而“纟”是紅絲帶的意思,它的首筆是橫折鈎,然後是豎,再是撇和橫。
《暴縱》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于《漢書·儒燭傳》一書中首次出現。詞義起初是形容風筝在風中飛翔的意思,後來引申為比喻人的情緒或行為失去克制,變得極端、瘋狂。
繁體字中,《暴縱》的寫法是「暴縱」。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不同,而《暴縱》的古代寫法為「暴縱」。
1. 他的暴縱舉止令人震驚。
2. 在這次暴縱事件中,他失去了理智。
1. 暴虐(bào nüè):形容行為極其兇殘殘忍。
2. 縱容(zòng róng):指放任、縱容他人的行為。
近義詞包括:放縱、失控、狂暴、瘋狂、橫行。
反義詞包括:自律、克制、收斂、節制、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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