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government officials;public servant]∶依法選出或被任命擔任一項職務并行使政府職責的人
(2) [functionary]∶在政府或政黨中擁有有報酬的職位或官位的人
1.指舊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學校中從事普通事務性工作的人員。 徐遲 《精神分析》:“此刻時間雖然還早,已經有公務人員和學生們到街頭來了,因為政府機關和學校今天都放了假。” 巴金 《寒夜》一:“這是住在他隔壁的公務員 張先生 ,手裡還抱着兩歲的男孩。”
2.指在機關團體做勤雜工作的人員。 韋君宜 《憶郭小川寫詩》:“原來的機關公務員、司機、木工等向來不大讀詩的都跑去看這首詩。”
3.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民的公仆。這一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一、法律定義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二、涵蓋範圍 主要包括8類機關工作人員(依據中組部2020年規定):
三、職責與特點
補充說明:公務員與普通機關工作人員的區别在于是否同時滿足“行政編制+財政供養”條件。例如,機關工勤人員雖使用行政編制,但屬工人身份,不屬于公務員。
公務員是指從事國家機關工作的職員。公務員從事的工作主要是國家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務的組織、指揮、協調、監督等。
公務員的拆分部首是“公”和“員”,其中“公”的部首是“八”,“員”的部首是“口”。
“公”的筆畫數為二;“員”的筆畫數為四。
“公務員”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清代,源自于“公事”的意思。在古代,公事即為政府的公共事務,而公務員則是負責處理和執行這些公共事務的人員。
繁體字形容公務員的詞為“公務員”,保留了原有的詞義和發音。
古代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公務員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可以寫作“公務員”,也可以寫作“公物員”。
1. 她在政府工作多年,是一名資深的公務員。
2. 公務員的考試要求非常高,需要具備一定的綜合素質。
考試公務員、公務員制度、公務員工資、公************、公務員培訓
行政人員、政府雇員、國家工作人員
民營企業員工、自由職業者、非官方人員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