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對被推薦者而言,推薦者為其舉主。《晉書·應詹傳》:“今凡有所用,宜隨其能否而與舉主同乎褒貶,則人有慎舉之恭,官無廢職之吝。”《舊唐書·魏玄同傳》:“今欲務得實才,兼宜擇其舉主。” 清 侯方域 《南省試策二》:“保舉即古之薦辟也,其法不始於今日,即不稱而坐其舉主,亦不始於今日。”
“舉主”是古代中國政治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推薦或保舉他人擔任官職的人,相對于被推薦者(被舉者)而言。以下是詳細解釋:
“舉主”即保舉者,指在科舉、官員選拔等制度中,負責推薦人才的人。這一稱呼體現了古代“薦舉責任制”,即舉主需對被推薦者的品行和能力負責。
責任連帶制度
若被推薦者任職後出現失職或品行問題,舉主可能受到連帶處罰。如《晉書·應詹傳》提到“與舉主同乎褒貶”,《舊唐書》也強調選拔人才需“擇其舉主”。
實際案例
清代曾國藩被大學士文慶保舉,後文慶力排衆議支持曾國藩;曾國藩又保舉胡林翼,胡再薦左宗棠等人,形成“中興名臣”鍊式舉薦關系。
《舉主》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由“舉”和“主”組成。
“舉”字是由“一”和“乚”兩個部首組成,拼音為“ju”,總共有4筆。
“主”字是由“丶”和“王”兩個部首組成,拼音為“zhu”,總共有5筆。
《舉主》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文獻中,主要出現在《史記·卷二十八·孟子荊卿列傳》中。在古代,舉主一詞主要用來指代尊稱作為主人的人。
《舉主》的繁體字為「擧主」。其中,「擧」字由「舉」和「聿」兩個部首組成,「主」字保持不變。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舉例來說,「舉」字的古代寫法為「舉」,「主」字的古代寫法為「宀石書皿」。
1. 那位老師是我們學校的舉主,他關心每個學生的成長。
2. 公司的舉主是一位富有經驗的企業家,他對公司的發展起着重要作用。
舉辦、指舉、舉動、上舉、舉薦
主持人、擔任者、執掌者、領導者
下屬、從屬、被主導、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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