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唐 宋 初行大禮時,掌管頓遞事宜的機構。大多由京尹充任。 宋 徐度 《卻掃編》卷下:“官制行後,凡大禮猶準 唐 故事……惟頓遞司,例造酒,分餉近臣。”
頓遞司是古代中國負責禮儀事務的臨時機構,具體解釋如下:
一、定義與職能
頓遞司是後唐至宋初時期,在舉行國家重大典禮時設置的臨時機構,主要負責典禮期間的物資調配、飲食供應及後勤保障,尤其以釀酒分賜近臣為特色。該機構多由京兆尹(京城行政長官)兼任主管。
二、曆史背景
據宋代徐度《卻掃編》記載,宋代官制改革後,大禮儀式仍沿用唐代舊制,其中頓遞司保留了一項特殊職能——按慣例釀造專供典禮使用的高品質酒水,并分賜給參與典禮的官員。
三、補充說明
如需查看更多曆史文獻原文或擴展資料,可參考《卻掃編》等宋代典籍,或通過滬江線上詞典、愛站小工具等平台獲取詞條詳情。
頓遞司是一個詞語,它的意思是“暫時停止交往”的專有名詞。在生活中,頓遞司通常用來描述個人之間或者團體之間暫時中斷、終止或者推遲交往、聯繫、活動的情況。
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頓遞司由“車”、“辶”、“司”三個部首組成,共有16個筆畫。
頓遞司一詞在古代常用于官方文件和書信中,以表示停止與某人、某團體的來往。如今,頓遞司一詞已經漸漸淡化,較少在日常口語中使用。
頓遞司的繁體字是「頓遞司」。
古代為「頓遞司」的字形和現代漢字略有不同,常見的寫法為「頓遞司」。其中的「頓」字指的是停止、暫時中斷,「遞」字表示交往、傳遞,「司」字則表示負責、管理。
1. 由于各方面原因,雙方決定頓遞司一段時間,以重新審視這個合作項目。
2. 我們的會面時間需要頓遞司一下,我有些事情需要處理。
頓遞司一詞不常與其他詞語組合使用,因為它本身已經包含了交往、停止的含義。
近義詞有休戰、暫停、中斷等。
反義詞有繼續、恢複、繼續交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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