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譏笑。《晉書·熊遠傳》:“有德而無力者退,修望而有助者進;稱職以違俗見譏,虛資以從容見貴。” 明 劉基 《春秋明經·築郿大無麥禾臧孫辰告籴于齊新延廄》:“曾謂君國子民之道而若是乎?宜其見譏於君子矣!” 清 章學誠 《文史通義·浙東學術》:“儒者欲尊德性,而空言義理以為功,此 宋 學之所以見譏於大雅也。”
“見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見譏”指被他人譏笑或嘲諷,常用于描述因言行、處境等引發他人非議的場景。其中“見”表被動(相當于“被”),“譏”意為諷刺、指責。
多用于形容因違背世俗觀念、能力不足或行為不當而招緻嘲笑的情況。例如:
“譏”本身含義豐富,包含諷刺(如“譏笑”)、指責(如“譏議”)、規勸等義,因此“見譏”不僅限于嘲笑,也可能暗含對言行的否定性評價。
“見譏”強調被動承受負面評價,需結合語境理解具體指向。其用法在古籍中常見,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多用于書面或學術讨論。
《見譏》意為見到别人的譏笑或嘲笑。當一個人在公衆場合被人譏笑時,他會感到尴尬和冒犯。這個詞通常用來形容在群體中面對嘲笑的不悅感受。
《見譏》這個詞的部首是“見”,總共有5個筆畫。
《見譏》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出現在《漢書·元後傳》中。它用來形容人在公共場合遭受嘲笑的境遇,顯示了古代人們對于這種尴尬和羞辱的關注。
《見譏》的繁體字是「見譏」。
在古代,「見」字用象形的形式表示,形狀與現代漢字相似。而「譏」字寫得稍有不同,「言」字放在右側,上方加上「吉」字,表示對譏笑的批評和不滿。
1. 在演講比賽中,他斷斷續續地說話,引起了觀衆們的見譏。
2. 她的衣服穿得很土氣,同學們不禁對她的裝扮進行了見譏。
3. 主持人突然做出尴尬的笑話,全場哄堂大笑,嘉賓們難掩見譏之色。
1. 見笑:受到他人輕視和嘲笑。
2. 見賢思齊:見到有才能的人而自覺要向他們看齊。
3. 見風使舵:根據形勢變化而改變自己的态度或動作。
1. 受譏:指受到他人的譏笑或嘲弄。
2. 受侮:被他人蔑視或輕蔑。
3. 受辱:被他人诋毀或羞辱。
1. 贊許:表示對他人的贊揚和肯定。
2. 鼓勵:用言辭或行動激勵他人自信和努力。
3. 支持:表示對他人的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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