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寄身;安身。 唐 劉長卿 《小鳥篇上裴尹》:“銜花縱有報恩時,擇木誰容托身處。” 宋 孔平仲 《西行》詩:“鞅掌未能逃物役,乾坤何處托身安。” 明 宋濂 《瑞安吳門三貞母墓版文》:“為汝之計,莫若托身勢家而心存 吳氏 。” 鄭振铎 《海燕》:“托身于浮宅之上,奔馳于萬頃海濤之間。”
(2).猶托生。 清 李漁 《蜃中樓·結蜃》:“有兩個頑仙,一雙玄女,偶犯小過,謫落人間。那頑仙托身,一個姓 柳 ,一個姓 張 。”參見“ 托生 ”。
“托身”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依附或暫時生活在某個環境、群體或地方。常見于文學作品中,表達個體在特定條件下的生存狀态。
指宗教或傳說中靈魂轉世投胎到新的軀體,帶有輪回色彩。這一用法多見于古典小說或戲曲。
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托身》是一個動詞詞組,意思是将自己的身體交予他人或某個地方照顧。
《托身》的拆分部首為手(扌)和自(自)。扌為手的偏旁部首,自為自身的偏旁部首。
《托身》的總筆畫數為8畫,其中手的部分為3畫,自的部分為5畫。
《托身》一詞的來源較為複雜,主要來自古代文獻中的用法。它通常用于描述将自己的身體暫時寄托在别人或某個地方。
在繁體字中,《托身》的寫法與簡體一緻,沒有變化。
古代漢字對于《托身》的寫法有所變化,根據具體時期和地區的不同,寫法可能存在差異。
例如,晉代《說文解字》中的寫法是「拖行」,《爾雅》中的寫法為「拖貍」等。這些變化與時代的演變和文化的發展有關。
1. 因身體不適,他不得不将自己的事務托身給同事。
2. 他把孩子暫時托身在父母家,以便好好專心工作。
1. 托管:将某人或某物交由他人保管。
2. 托付:将某人或某物的責任或任務交給他人。
3. 托言:借口或謊言。
1. 寄托:将希望、情感等寄托于某人或某物上。
2. 委托:将責任或任務委托給他人。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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