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人代替。 清 李漁 《憐香伴·搜挾》:“還是倩代,還是傳遞,還是關節呢?”
“倩代”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請托他人代為承擔或完成某事”。該詞由“倩”與“代”二字組合而成,具體釋義如下:
構詞解析
“倩”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從人青聲,美士也”,後引申為“請托、借助”之意,如《詩經·衛風·碩人》中“巧笑倩兮”的“倩”即含美好而可托付之義。“代”則表示“替代、更替”,《爾雅·釋诂》注“代者,更也”,強調事物或行為的交接轉換。
詞義延伸
“倩代”在古籍中多用于描述委托他人代理事務的場景。例如清代學者俞樾《茶香室叢鈔》記載“倩代文書,以避徭役”,指古代百姓通過請人代寫文書來規避賦役,體現了該詞的社會功能屬性。
現代使用範疇
當代語言環境中,“倩代”一詞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研究古代契約制度、科舉舞弊史(如“倩代科考”)等領域仍具學術價值。相關文獻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古漢語研究》期刊中關于委托行為詞彙演變的論述。
“倩代”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qiàn dài,其核心含義為“請人代替”。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構詞拆分
用法特點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古典文獻或正式表達,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更多以“代替”“替代”等詞替代。
清代李漁在戲劇《憐香伴·搜挾》中曾使用該詞:
“還是倩代,還是傳遞,還是關節呢?”
此處通過列舉“倩代”“傳遞”“關節”三種行為,強調對考試舞弊手段的質問。
定義綜合自漢典()、查字典()等辭書,例句引自清代文學作品()。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戲劇文本。
阿保之勞闆扉贲飾殘廢摧傷單單典戎低密東兔西烏豐缛分途瓜割關奏瑰珉瑰逸華蟲荒棄會别火頭上家丞翦定見始知終竭精急絃涓縷曠廢兩到涼貳流觞曲水胧明龍椅眉峰梅簪猛勇門客凝粹佩飾披陳皮黃撲鬥且莫清氛七事阙亡羣萃尚故自剩菜聲叉石齒是耶非耶詩運水粉淑媛死不要臉王極相導纖秀小孤笑喜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