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相匹敵。《漢書·韓安國傳》“公等足與治乎” 唐 顔師古 注:“治謂當敵也,今人猶雲對治。”
(2).原為佛教語。謂斷煩惱。 湯用彤 《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六章:“邪僻之對治在乎守意。意者,心之動而未形者也。意正則神明。神明則無不照、無不能而成佛矣。”
(3).引申為對付。 宋 範成大 《夏日田園雜興》詩之十二:“蜩螗千萬沸斜陽,蛙黽無邊聒夜長。不把癡聾相對治,夢魂争得到藜牀?”
(4).指對應,對照。 明 袁宗道 《論隱者異趣》:“古人雲:若取自己自心為究竟,必有他物他人為對治。”
“對治”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差異,具體可從以下方面理解:
最早見于《漢書·韓安國傳》唐顔師古注:“治謂當敵也,今人猶雲對治”,表示匹敵或抗衡。
以上内容綜合了詞典釋義、佛教經典及曆史文獻的解讀。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或《漢書》相關注解。
對治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對”和“治”兩個字組成。在《康熙字典》中,它被歸類為動詞詞性,意為對症治療或對病症進行針對性的醫療。它還可以表示通過對抗、抑制或制約來解決問題。
對治的首個字“對”是由“⺅”和“八”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筆畫數為3。
對治的第二個字“治”是由“⺅”和“氏”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筆畫數為8。
對治這個詞的來源較為複雜。在醫學上,對治指的是對病症進行針對性治療,通過針對病症的病因、病機等要素來實施治療措施,以達到治愈或減輕病情的目的。
在更廣義的含義上,對治可以表示通過對抗、抑制或制約來解決問題。這種用法較為常見,涉及到社會、政治、經濟等領域的治理和調解。
對治的繁體字為「對治」。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對治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具體來說,“對”字的古代寫法為「對」,而“治”字的古代寫法為「斿」。
1. 醫生根據病人的症狀對症對治,幫助她盡快康複。
2. 政府采取對治措施,加強監管,以解決經濟問題。
對立、對等、對手、對抗、對策。
對症、針對、應對、克制。
對錯、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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