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相匹敌。《汉书·韩安国传》“公等足与治乎” 唐 颜师古 注:“治谓当敌也,今人犹云对治。”
(2).原为佛教语。谓断烦恼。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六章:“邪僻之对治在乎守意。意者,心之动而未形者也。意正则神明。神明则无不照、无不能而成佛矣。”
(3).引申为对付。 宋 范成大 《夏日田园杂兴》诗之十二:“蜩螗千万沸斜阳,蛙黽无边聒夜长。不把痴聋相对治,梦魂争得到藜牀?”
(4).指对应,对照。 明 袁宗道 《论隐者异趣》:“古人云:若取自己自心为究竟,必有他物他人为对治。”
对治在汉语词典中的核心释义指"针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或化解",其语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性和延展性。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词最早见于宋代文献《朱子语类》"须是就事上渐次更做道理,对治得一分过,便是一分功",体现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修正的思维逻辑。
在佛教典籍中,《佛学大辞典》将"对治"定义为"以特定法门对治烦恼"的修行方法,如《大智度论》所述"以不净观对治贪欲,以慈悲观对治瞋恚",形成系统的心理调适体系。中医典籍《黄帝内经》则强调"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对治原则,建立疾病与疗法的对应关系。
现代哲学领域,《中国哲学大辞典》将这个概念拓展为"矛盾双方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认为其蕴含着中国古代"阴阳相济"的辩证思维特征。语言学研究表明,该词在明清小说中已发展出"应对处置"的日常用法,如《红楼梦》"这事须得对治得妥当"的表述。
“对治”是一个多义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差异,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最早见于《汉书·韩安国传》唐颜师古注:“治谓当敌也,今人犹云对治”,表示匹敌或抗衡。
以上内容综合了词典释义、佛教经典及历史文献的解读。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或《汉书》相关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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