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除一切煩惱。佛教稱煩惱為漏。 南朝 梁 沉約 《舍身願疏》:“雖有供施之緣,而非斷漏之業。”
"斷漏"是漢語中具有雙重意象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語素拆分和典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本義溯源 "斷"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截也",本指截斷、隔絕,引申為決絕、徹底之意。"漏"在《玉篇》中解作"洩也",原指液體滲流,後衍生出疏失、遺漏的抽象義。二字組合形成矛盾修飾效果,既含"斷絕"的果決,又帶"滲漏"的持續,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二、釋義分層
三、訓诂特征 該詞屬"反義連文"構詞法,類似"利害""存亡"等對立語素組合。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此類詞"義相反相成,需合參方得真谛"的訓釋原則。
注:本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等權威辭書編纂規範,核心語料取自《四庫全書》典籍用例。
“斷漏”是一個佛教術語,其核心含義為消除一切煩惱。以下是詳細解釋:
佛教中将煩惱稱為“漏”,而“斷漏”即指通過修行徹底斷除煩惱,達到解脫的境界。這一概念強調從根源上消除導緻痛苦的負面情緒與執念。
南朝梁代沈約在《舍身願疏》中寫道:“雖有供施之緣,而非斷漏之業。”此句表明,即使有布施的善因,若未斷除煩惱,仍無法成就解脫之業。
該詞偶見于古代詩詞中,如宋代高觀國《戀繡衾》中的“砧斷漏沈”,洪瑹《齊天樂》中的“悲風斷漏”,多借“漏”的意象(如更漏、滴漏)表達時間流逝或心境寂寥,與佛教原義有所區别。
提示:如需了解該詞在具體文獻中的語境,可參考《舍身願疏》及相關佛經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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