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唯識宗說明一切現象的五類一百種概念。即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種、色法十一種、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以及無為法六種。見《大乘百法明門論》。
五位百法是佛教唯識學派對宇宙萬有進行的系統性分類,指将一切法(現象)歸納為五類共百種,是理解唯識學世界觀的核心框架。其釋義如下:
五位指五大分類範疇:
心法(8種)
指精神活動的主體,即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此為認知功能的根本,主導一切心理活動。
來源:《成唯識論》卷七(中華書局點校本)
心所法(51種)
依附于心法産生的心理現象,分為六類:遍行(如觸、作意)、别境(如欲、勝解)、善(如信、慚)、煩惱(如貪、嗔)、隨煩惱(如忿、恨)、不定(如悔、眠)。
來源:《大乘百法明門論解》(金陵刻經處本)
色法(11種)
指物質現象,包括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及法處所攝色(意識所緣的影像等)。
來源:《瑜伽師地論》卷三(大正藏第30冊)
心不相應行法(24種)
非精神非物質,依心色分位假立的抽象概念,如時間(時)、空間(方)、數量(數)、生滅(生、住、老、無常)等。
來源:《成唯識論述記》卷四(大正藏第43冊)
無為法(6種)
超越因緣造作的永恒真理,包括虛空無為、擇滅無為(涅槃)、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
來源:《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大正藏第31冊)
五位類别 | 細分數量 | 核心内容 |
---|---|---|
心法 | 8種 | 八識(阿賴耶識為根本) |
心所法 | 51種 | 六類心理現象(善、煩惱等) |
色法 | 11種 | 感官對象及物質存在 |
心不相應行法 | 24種 | 時空、運動等抽象概念 |
無為法 | 6種 | 涅槃、真如等超越性真理 |
總計 | 100種 |
五位百法體系由世親菩薩在《大乘百法明門論》中确立,為唯識學分析現象界的綱領。其價值在于:
權威參考來源:
- 世親《大乘百法明門論》(大正藏第31冊,No.1614)
- 窺基《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大正藏》第44冊)
- 霍韬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 林國良《成唯識論直解》(上海古籍出版社)
“五位百法”是佛教唯識宗的核心理論之一,用于系統分類一切現象,總括宇宙萬有。該體系由五類(五位)共一百種法構成,源自《大乘百法明門論》和《成唯識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心法(8種)
即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前五識對應感官認知,第六識(意識)負責思維,第七識(末那識)執著自我,第八識(阿賴耶識)為一切種子識,儲存業力。
心所有法(51種)
指由心法引發的心理活動,分為六類:
色法(11種)
指物質現象,包括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及法處所攝色(意識所緣的抽象物質概念)。唯識宗認為色法由心識變現,并非獨立存在。
心不相應行法(24種)
這類法既不屬心法、心所法,也非色法,而是因緣和合形成的假立概念,如時間(時)、空間(方)、數量(數)、生滅(無常)等。例如“得”表示獲得某種狀态,“命根”指壽命的延續。
無為法(6種)
超越生滅的永恒真理,包括:
五位百法既是唯識宗對宇宙萬有的系統分類,也是修行者觀照諸法本質的重要工具。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相,可參考《大乘百法明門論》原文或相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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