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唯識宗說明一切現象的五類一百種概念。即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種、色法十一種、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種以及無為法六種。見《大乘百法明門論》。
“五位百法”是佛教唯識宗的核心理論之一,用于系統分類一切現象,總括宇宙萬有。該體系由五類(五位)共一百種法構成,源自《大乘百法明門論》和《成唯識論》。以下是詳細解釋:
心法(8種)
即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前五識對應感官認知,第六識(意識)負責思維,第七識(末那識)執著自我,第八識(阿賴耶識)為一切種子識,儲存業力。
心所有法(51種)
指由心法引發的心理活動,分為六類:
色法(11種)
指物質現象,包括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及法處所攝色(意識所緣的抽象物質概念)。唯識宗認為色法由心識變現,并非獨立存在。
心不相應行法(24種)
這類法既不屬心法、心所法,也非色法,而是因緣和合形成的假立概念,如時間(時)、空間(方)、數量(數)、生滅(無常)等。例如“得”表示獲得某種狀态,“命根”指壽命的延續。
無為法(6種)
超越生滅的永恒真理,包括:
五位百法既是唯識宗對宇宙萬有的系統分類,也是修行者觀照諸法本質的重要工具。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相,可參考《大乘百法明門論》原文或相關注釋。
《五位百法》是一個成語,意為掌握五種技法,可以應用于各種事物中。這個成語一般用來形容一個人的能力高超,能夠熟練地處理各種複雜的情況或問題。
《五位百法》這個成語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 五位:拆分部首為“人”和“土”,總計有兩個部首。拆分後的拼音為“wǔ wèi”,表示數量為五個。
- 百法:拆分部首為“白”和“攵”,總計有四個部首。拆分後的拼音為“bǎi fǎ”,表示數量為一百個。
根據漢字筆畫的計算方法,拆分後的《五位百法》這個成語共有14個筆畫。
《五位百法》一詞來源于明朝戰國時期的孟子所撰寫的一部書籍《孟子》。繁體字的寫法為「五位百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古代記載的寫法,《五位百法》這個成語可以寫成「五未百法」。
他對于解決問題有自己的獨到見解,可以說是掌握了《五位百法》。
五方、位賦、百年不遇、法治
千變萬化、百家争鳴、百變萬化
一成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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