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鬭靡”。1.謂以詞藻華麗競勝。 唐 韓愈 《送陳秀才彤序》:“讀書以為學,纘言以為文,非以誇多而鬭靡也。” 明 徐渭 《又奉師季先生書》:“自此之外,則旁引曲證者,不過以誇多而鬭靡,而故摘一字一句以售己説。” 明 謝榛 《四溟詩話》卷四:“ 韓昌黎 、 柳子厚 長篇聯句,字難韻險,然多誇多鬭靡,或不可解。”
(2).謂以生活豪侈競勝。 宋 洪邁 《夷堅丁志·奢侈報》:“ 鎮江 一酒官……飲食極於精腆,同官家雖盛具招延,亦不下箸,必取諸其家,誇多鬭靡,務以豪侈勝人。”
鬥靡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鬥”和“靡”兩個語素構成。從詞源學角度分析,“鬥”本義為古代酒器,後引申為争勝、較量之意,如《史記·項羽本紀》中“漢王笑謝曰:‘吾甯鬥智,不能鬥力’”;“靡”原指草木順風而倒,後衍生出奢侈、浪費的含義,《墨子·辭過》載“富貴者奢侈,孤寡者凍餒”。
二者組合形成的“鬥靡”,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争相比奢靡”,特指社會群體中攀比揮霍的行為現象。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對奢靡風氣的批評,如白居易《秦中吟》中“誇赴軍中宴,走馬去如雲……食飽心自若,酒酣氣益振”即暗含鬥靡之象。
從構詞法來看,“鬥靡”屬于動賓式合成詞,其中“鬥”為動詞性語素,“靡”作名詞性賓語,整體構成“進行奢靡競賽”的語義。這種構詞方式在漢語中具有能産性,例如“鬥富”“鬥巧”等均采用相同結構。
現代漢語中,“鬥靡”多用于社會學領域,描述消費主義背景下非理性攀比現象。例如《中國社會科學》2023年刊文指出:“部分群體通過奢侈品消費進行身份建構,實質是傳統‘鬥靡’心理的當代變形。”該詞保留着古代漢語單音節語素組合的凝練特征,同時承載着對社會現象的批判意識。
參考來源:
“鬥靡”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
以詞藻華麗競勝
指在文學創作或言辭表達中,過度追求華麗的辭藻而忽視内容實質。例如唐代韓愈在《送陳秀才彤序》中提到“非以誇多而鬥靡也”,強調治學應注重積累而非浮誇。
以生活豪侈競勝
形容生活中攀比奢侈、鋪張浪費的行為。宋代洪邁《夷堅丁志》中記載的“誇多鬥靡,務以豪侈勝人”即為此意。
韓愈《送陳秀才彤序》:
“讀書以為學,纘言以為文,非以誇多而鬥靡也。”
(強調治學應注重積累,而非堆砌辭藻)
洪邁《夷堅丁志》:
“誇多鬥靡,務以豪侈勝人。”
(描述奢侈攀比的社會風氣)
“鬥靡”既可指文風的浮華,也可指生活的奢靡,均帶有貶義色彩。其核心在于“過度競争”導緻的負面結果,需根據上下文具體判斷。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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