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七音的變宮、變徵。《宋史·樂志六》:“十二律各自為宮,以生五聲二變。”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樂舞聲歌部·二變》:“《通典》曰: 商 已前,但有五音宮商角徵羽,自 周 加文、武二聲,謂之二變。”參見“ 七聲 ”。
“二變”是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主要在中國古代哲學典籍《周易》和傳統樂律理論中使用,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經典文獻的詳細解釋:
一、《周易》中的核心釋義:爻變階段 指《周易》占筮過程中,少陽(七)與少陰(八)向老陽(九)或老陰(六)轉化的關鍵階段。
來源:《周易·系辭上》“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曆代注疏(如孔穎達《周易正義》);《漢語大詞典》“二變”條釋義一。
二、樂律學中的專業術語:音律變化 指古代十二律呂體系中,通過調整律管長度或弦長實現音高變化的特定方法。
來源:《史記·律書》“三分損益”說;朱載堉《樂律全書》;《辭源》“二變”條釋義。
三、現代延伸用法(較少見)
在部分哲學或中醫文獻中,“二變”偶被引申指陰陽二氣的交互轉化過程,或病理傳變的第二階段,但需嚴格依據上下文判斷。
來源:部分專業領域文獻中的隱喻用法。
“二變”的釋義需嚴格區分語境:在《周易》體系中專指成卦過程的第二階段,在樂律學中指向第二次音律生成或特定半音,二者均為中國古代數術與科學的核心概念。
“二變”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根據語境不同,其解釋有所差異:
在傳統樂律學中,“二變”指古代七聲音階中的變宮和變徵兩個音級。
在部分現代用法中,“二變”被引申為事物經過兩次變化後變得更糟糕的狀态。例如,描述原本不利的情況進一步惡化。
在數學或工程領域,“二變”可能指二變量函數或雙變量分析,例如提到的“二變量實驗曲線”和“二變量拉格朗日多項式基函數”。此類用法屬于專業術語,與音樂術語無直接關聯。
“二變”的核心定義源于中國古代音樂理論,指七聲音階的兩個補充音級。其他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建議優先參考音樂領域的權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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