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tribution] 因果報應,佛教的一種宿6*命6*論
一善念者,亦得善果報;一惡念者,亦得惡果報。——《法苑珠林·無三昧經》
佛家語。因果報應。即所謂夙世種善因,今生得善果;為惡則得惡報。《法苑珠林》卷七七引《惟無三昧經》:“一善念者,亦得善果報;一惡念者,亦得惡果報。”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辯證七·夷堅論地獄》:“世間果報之事,此善善惡惡天道好還者也。” 清 馮桂芬 《<太上感應篇圖說>序》:“儒者不談果報,而天人感應之理具載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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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報”是佛教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義為因果報應,即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必然聯繫。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果報”指因行為善惡而産生的相應結果。佛教認為,前世或今生的行為(因)會引發未來相應的回報(果),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例如《法苑珠林》提到:“一善念者得善果報,一惡念者得惡果報”。
宗教哲學背景
源自佛教術語梵語“vipāka”(異熟),指業力成熟後形成的果報。佛教将其分為兩類:
文化延伸與争議
中國傳統文化吸收此概念後,常與“宿命論”結合。但佛教經典《雜阿含經》強調果報并非機械宿命,而是強調行為選擇的主動性:“施我得大果報,非施餘人得大果報”。
文學與思想影響
蒲松齡在《聊齋志異·果報》中通過故事探讨此概念,提出“萬法唯心”的辯證思考,警示刻意造業者終将受報。
果報既包含宗教層面的因果法則,也滲透于中國倫理觀念,強調行為責任與道德自律。需注意其與純粹宿命論的區别,佛教更強調通過當下行為改變未來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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