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或取得企業經營權或房屋租賃權所付出的錢。 茅盾 《第一階段的故事》:“‘我介紹一幢,’ 潘先生 劃着了火柴,‘地段好,租價也公道……頂費一千二三就行了。’”
"頂費"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和地域色彩的漢語詞彙,主要流行于近代中國上海等租界地區,其核心含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指在房屋租賃關系中,承租人(房客)将租賃權有償轉讓給新承租人時,向後者收取的高額轉讓費。這筆費用通常遠超原租金,本質是承租權(使用權)的轉售價格。
二、曆史背景與運作機制
三、權威文獻佐證
四、補充說明
該詞現已罕用,但作為曆史詞彙仍見于研究近代社會經濟、城市史的文獻中,需結合20世紀上半葉上海租界背景理解其特殊性。
“頂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成語含義(形容不計成本的付出)
指個人或組織在行動中表現出極大的慷慨,願意投入大量金錢、時間或精力而不計較代價。例如在公益事業或緊急救援中,有人會“頂費”支持。
商業術語(轉讓經營權或租賃權的費用)
常見于企業經營權或房屋租賃權的轉讓場景,指新經營者為獲得原有租賃合同權益而支付的一次性費用。例如茅盾在《第一階段的故事》中提到:“頂費一千二三就行了”,即指此類費用。
注意:當前第二種用法更為常見,尤其在涉及商鋪轉租、經營權轉讓時。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例如現代法律文書中可能進一步細化其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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