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mine and revise]審查修改
審訂教材
審查訂正。 宋 陳亮 《祭鄭景元母夫人文》:“嗟長公之山立,儼獨矜于細行,蔚羽儀于廟朝,樹後學之審訂。”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斠書·經史百家簡編》:“ 同治 甲戌六月,傳忠書局刊行,又經 威靖 審訂, 王鼎丞 校字,宜無誤矣。” 清 徐士銮 《宋豔·駮辨》:“予反覆思之,定無此事,當時失於審訂,然悔之不及矣。”
“審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審查并修改或修訂,通常用于對文本、文件或方案的審核與完善。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與近義詞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用法,(查字典)和(滬江詞典)的完整内容。
審訂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左邊的部首是“宀”(mian)也叫“寶蓋頭”,表示與房屋有關的意思;右邊的部首是“言”(yan)也叫“言字底”,表示與語言有關的意思。
根據康熙字典的筆畫順序,它的總筆畫數是8畫。具體來講,寶蓋頭部分有3畫,言字底部分有5畫。
“審訂”一詞源自漢語,是由“審”和“訂”兩個字組成的。意思是經過仔細觀察和判斷來校對、修改或審查某事物。常用于文獻、書籍、合同等文件的校對、修改過程中。
在繁體字中,“審訂”字與簡體字保持一緻。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審訂的寫法有所不同。在小篆字體中,它的字形為“宷”,在隸書字體中,字形為“讋”。字形的變化主要是由于不同時代和書法風格的影響。
以下是一些關于“審訂”的例句:
1. 彙編過程中需要對各篇文章進行審訂,确保信息的準确性。
2. 他擔任了這本書的審訂工作,對其中的錯誤進行了修改。
3. 文章的審訂工作需要耐心和細心,以确保其質量。
“審訂”可以與其他詞組成複合詞,例如:
1. 審訂人:負責進行文獻或文件的審查和修改的人。
2. 審訂流程:指定的一系列步驟,用于校對、修改和審查文獻、書籍或文件。
3. 審訂标準:用于指導審訂工作的規範和準則。
與“審訂”相關的近義詞有:“校對”、“核對”等,它們都表示對文獻、書籍、文件等進行仔細檢查和修改的意思。
與“審訂”相關的反義詞有:“隨意修改”、“不經過審查”等,它們表示對文獻、書籍、文件等沒有經過審查或仔細修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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