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指直書統治者過、罪的史書。《宣和遺事》後集:“詔改 宣仁皇後 謗史,播告中外。” 清 王夫之 《讀通鑒論·武帝十七》:“ 司馬遷 之史,謗史也,無所不謗也。”
謗史是漢語詞彙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和語義結構兩方面解析。
詞義構成
“謗”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毀也”,指以不實之言诋毀他人;“史”原指古代史官,後引申為曆史記載。二字組合後,“謗史”特指帶有貶損意圖的曆史記錄,即通過歪曲事實、斷章取義等方式對特定人物或事件進行負面評價的史籍。
曆史語境中的表現
該詞常見于中國史學批評領域。例如清代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強調“史德”,反對史家因私怨而作“謗書”。明代王世貞《弇山堂别集》亦批判部分野史“挾私誣謗,不可盡信”,體現了古代學者對曆史真實性的追求。
現代學術定義
當代《中國曆史大辭典》将謗史界定為“含有蓄意诽謗内容的曆史文獻”,強調其區别于客觀史論的誣枉性質。此類文獻往往産生于政治鬥争或學派紛争背景下,需結合多方史料進行考辨。
“謗史”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中文詞彙,其含義在不同來源中存在細微差異,但核心指向以下兩種解釋:
指舊時史書中如實記錄統治者過失或罪行的内容,常被當權者視為“诽謗性”記載。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來源中被提及: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謠傳、歪曲曆史的行為”,強調對曆史真實性的破壞。這一含義可能源于對“謗”字(诽謗)的直譯,但需注意其與傳統用法的區别。
兩種解釋的差異反映了語言演變中詞義的擴展,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
徧拍博延不精細蒼舒長線扯大遲景笞髡丑辱達制盯梢對食愕然發奮圖強發奮為雄煩疴福履拂世榦輔共需勾攝鬼國石規臨貴疎顧録鼓書寒奧河冀候蹄晦夜胡盧火前春火燭銀花狡筭鲚刀魚匡佑領颚路标蠻市懋庸靡骨迷智彷徨旁州例怦怦牝雞司旦瓊脂帬幄三巒審謀視聽時中談風月桃腮杏臉往體五道将軍武英殿聚珍版書先前霞繞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