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行的制度。《三國志·吳志·孫權傳》:“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制,人情之極痛也。”《晉書·齊獻王子蕤傳》:“先哲之弘謨,百王之達制也。”
達制(dá zhì)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與曆史語用兩個維度解析:
一、構詞解析 “達”在《說文解字》中訓為“行不相遇也”,引申為通達、實現之意;“制”本義為裁斷衣料,《玉篇》釋作“裁也”,後衍生出制度、法度等含義。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字面可解作“達成制度規範”。
二、曆史語用 該詞在古籍中主要呈現三種語用特征:
三、現代語義 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其核心定義為:①(動)使規章體系得以貫徹實施;②(形)符合既定标準的(多用于技術規範領域)。該詞常見于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傳統文化研究文獻。
(參考資料: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經注疏》)
“達制”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達制指“通行的制度”,常用于描述被廣泛認可或遵循的社會規範或禮法。例如:
該詞多用于古籍中,強調制度或禮法的普遍適用性,如清代林旭詩句“列書達制府”。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主要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研究。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三國志》《晉書》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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