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指直书统治者过、罪的史书。《宣和遗事》后集:“詔改 宣仁皇后 谤史,播告中外。” 清 王夫之 《读通鉴论·武帝十七》:“ 司马迁 之史,谤史也,无所不谤也。”
谤史是汉语词汇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源和语义结构两方面解析。
词义构成
“谤”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毁也”,指以不实之言诋毁他人;“史”原指古代史官,后引申为历史记载。二字组合后,“谤史”特指带有贬损意图的历史记录,即通过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等方式对特定人物或事件进行负面评价的史籍。
历史语境中的表现
该词常见于中国史学批评领域。例如清代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强调“史德”,反对史家因私怨而作“谤书”。明代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亦批判部分野史“挟私诬谤,不可尽信”,体现了古代学者对历史真实性的追求。
现代学术定义
当代《中国历史大辞典》将谤史界定为“含有蓄意诽谤内容的历史文献”,强调其区别于客观史论的诬枉性质。此类文献往往产生于政治斗争或学派纷争背景下,需结合多方史料进行考辨。
“谤史”是一个具有历史语境的中文词汇,其含义在不同来源中存在细微差异,但核心指向以下两种解释:
指旧时史书中如实记录统治者过失或罪行的内容,常被当权者视为“诽谤性”记载。这一解释在多个权威来源中被提及: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谣传、歪曲历史的行为”,强调对历史真实性的破坏。这一含义可能源于对“谤”字(诽谤)的直译,但需注意其与传统用法的区别。
两种解释的差异反映了语言演变中词义的扩展,需根据具体语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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