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未交的賦稅。《漢書·武帝紀》:“行所巡至, 博 、 奉高 、 蛇丘 、 歷城 、 梁父 ,民田租、逋賦貸,已除。” 顔師古 注:“逋賦,未出賦者也。”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賦稅》:“ 周世宗 嘗患賦稅之不均,詔長吏重定。 潁州 刺史 王祚 躬行部縣,均其輕重,補流民逋賦以萬數,增其舊籍。”《清史稿·宣宗紀二》:“八月甲子,以皇太後六旬萬壽,普免各省逋賦。”
(2).指逃避賦稅。《明史·張居正傳》:“ 居正 以 江 南貴豪怙勢及諸奸猾吏民善逋賦,選大吏精悍者嚴行督責。” 章炳麟 《訄書·定版籍》:“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有闕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
逋賦(bū fù)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逋”和“賦”兩個單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拖欠或未繳納的賦稅。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分析與典籍用例三方面詳細闡釋:
逋
賦
逋賦
財政語境
古代文獻中,“逋賦”多指因災荒、戰亂或官吏腐敗導緻的賦稅積欠。如《宋史·食貨志》提及:“江南逋賦至七百萬斛。”
政策應對
曆代王朝常頒布“蠲免逋賦”诏令(免除積欠賦稅),以纾民困。如清康熙帝曾多次下诏“悉免曆年逋賦”。
《漢語大詞典》
釋“逋賦”為“未繳納的賦稅”,引《後漢書·桓帝紀》例:“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征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複收責。”
《辭源》
強調“逋”含“拖欠”義,“賦”為“稅斂”,合指“欠稅”。
“逋賦”是古代財政制度的核心概念,特指逾期未納的稅賦,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與經濟制度理解。字源與典籍用例共同印證其“拖欠賦稅”的實質内涵。
“逋賦”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ū fù(注音:ㄅㄨ ㄈㄨˋ),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未交的賦稅
指因拖欠或未及時繳納的稅款。例如《漢書·武帝紀》提到“逋賦貸,已除”,顔師古注“逋賦,未出賦者也”。
逃避賦稅
指通過隱匿財産或抗拒繳納等方式逃避稅收義務。如《明史·張居正傳》記載,張居正曾嚴懲江南豪強“善逋賦”的行為。
字義分解
曆史用例
“逋賦”既可指未繳納的稅款,也包含逃避賦稅的行為,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漢語語境。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成語或例句,可參考《漢書》《明史》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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