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錯誤地任用人。《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上不過任,臣不能誣能。” 唐 杜正倫 《彈将軍張瑾等文》:“ 張瑾 拔跡行陣,素無才略,自歸聖朝,總兵過任。”
(2).超過力所能及的負擔。《晏子春秋·外篇上十九》:“今之君,輕國而重樂,薄于民而厚于養,藉歛過量,使令過任。” 張純一 校注:“竭民力而不休。” 晉 張華 《答何劭》詩之二:“忝荷既過任,白日已西傾。”
“過任”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錯誤地任用人
指在選拔或任用人才時存在不當行為。例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中提到“上不過任,臣不能誣能”,強調上位者若不錯誤任人,下屬便無法虛假稱能。唐代杜正倫在彈劾張瑾時也批評其“總兵過任”,認為其才能不足以勝任職務。
超過力所能及的負擔
表示承擔超出自身能力範圍的責任或任務。如《晏子春秋》提到“使令過任”,指過度驅使民衆導緻不堪重負。這一用法多用于批評資源分配不合理或壓力過大的情境。
其他需要注意的釋義:
有少數資料(如)提出“過任”意為“超越職位或任職時期”,但這一解釋在其他權威文獻中未得到普遍支持,可能是語境差異或現代引申義。
建議: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古籍中多用前兩種解釋,現代使用較少。
《過任》是一個漢字詞語,由“過”和“任”兩個字組成。
“過”字的部首是“辶”,總共有5劃。“任”字的部首是“人”,總共有9劃。
《過任》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清晰,是源自于古代官職制度中的一種傳統稱謂。在古代,當某個官員的任期結束并轉任他處時,稱之為“過任”,意為離開當前的職位,到達下一個職位。
《過任》這個詞的繁體寫法與簡體寫法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古籍記載,古時候的《過任》字通常以直線型化簡寫,其中“過”字的寫法類似于“辶”字的一部分。
1. 他已經完成了在A公司的任期,即将過任至B公司。
2. 原本擔任銷售經理的他,因優秀表現而被過任為市場總監。
過繼、過渡、過錯、任期、任命、任由。
換任、更任、離任。
就任、就職。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