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國君宗廟的廳堂或朝堂。《詩·邶風·簡兮》:“碩人俣俣,公庭萬舞。”《南史·褚裕之傳》:“ 向 ( 褚向 )風儀端麗,眉目如畫,每公庭就列,為衆所瞻望焉。” 清 曾國藩 《金陵楚水師昭忠祠記》:“甚者,如 九洑洲 之役,攻剿三四日,凋耗二千人。唱凱於公庭,飲泣於私舍。”
(2).朝廷,公室。《韓非子·揚權》:“為人君者,數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閭,私門将實,公庭将虛,主将壅圍。”
(3).公堂,法庭。 唐 王勃 《梓州玄武縣福會寺碑》:“懷道術於百齡,接風期於四海,依然梵宇欣象,教之将行莞爾公庭,惜牛刀之遂屈。” 元 無名氏 《抱妝盒》第二折:“盒子裡藏的是儲君,我肚皮裡懷的是鬼胎。雖不見公庭上遭橫禍,赤緊的盒子裡隱飛災。” 明 阮大鋮 《燕子箋·谒洴》:“風聲洩漏到公庭,為避羅鉗造狄門。”
“公庭”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個義項:
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詞典的定義,需根據具體文本選擇合適義項。
公庭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公”和“庭”兩個字組成。其中,“公”是部首,筆畫數為4;“庭”是部首,筆畫數為7。
公庭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府法院,用于指代官府審判的場所。在繁體字中,公庭的寫法為「公廷」。
公庭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有一些變體,例如:「公廷」、「公聽」等。這些變體仍然保留了公庭的核心含義。
1. 在公庭上,法官宣布了被告的判決結果。
2. 他出庭作證,在公庭上提供了重要的證據。
公庭可以和其他詞語結合,形成新的意義:
1. 公庭紀律
2. 公庭審判
3. 公庭辯論
與公庭意義相近的詞語有:法庭、審判廳。它們都指代了司法系統中審理案件的場所。
與公庭意義相反的詞語有:私人場所、非公開審判。這些詞語指的是非公開的、私人的審判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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