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lice station] 見“巡捕房”
(1).指巡捕房或警察署。《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十回:“我一同到了捕房,做了原告。” 胡也頻 《光明在我們的前面》八:“但此種演講隊一入租界,租界捕房即加逮捕。”
(2).指巡捕。 魯迅 《南腔北調集·為了忘卻的記念》:“但一面又很為我的那兩本書痛惜:落在捕房的手裡,真是明珠投暗了。”
“捕房”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如下:
一、基本釋義
指舊時(尤指中國近代租界時期)行使警察職能、負責維持治安與逮捕犯人的機構。其職能相當于現代的警察局或派出所,是租界當局或殖民政府設立的治安管理機構。該詞帶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常見于清末至民國時期的文獻中,尤其與上海等通商口岸的租界曆史緊密相關。
二、曆史背景與職能
三、詞源與演變
“捕”源于古代漢語中“逮捕、捉拿”之意,“房”指辦事機構(類似“刑房”“班房”)。該詞為“巡捕房”的簡稱,而“巡捕”一詞可追溯至清代前期,原指地方治安人員,後被租界借用以翻譯英文“police”或法文“police”。隨着租界曆史終結,“捕房”一詞逐漸退出日常使用,成為曆史術語。
四、文化語境中的使用
該詞常見于近代文學、曆史記載及影視作品中,如茅盾《子夜》、魯迅雜文均提及“捕房”,折射出半殖民地社會下中西制度碰撞的縮影。其隱含的強權色彩與民族矛盾,使其在曆史叙述中常具批判性意象。
權威參考來源:
“捕房”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用于舊時司法和警務體系,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關押、審訊可疑人員的場所或機構,功能類似現代警察局或拘留所。其核心含義包含兩層:
該詞已隨時代演變逐漸淘汰,現多用“警察局”“拘留所”等現代術語替代。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上海租界巡捕房檔案或文學作品中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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