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國定的量制。《左傳·昭公三年》:“ 陳氏 三量,皆登一焉,鐘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
(2).國際市場買賣生絲、羊毛等商品所采用的一種重量标準。此類商品在空氣幹濕不同的地方,隨含水量不同而生變化,因此國際通行方法是先将此類商品的樣品,烘淨水分,得出幹量,再加一定比例的标準水分(公定回潮率),得其準确的重量作為重量标準,即為公量。
公量是國際貿易中用于計算商品重量的專業術語,專指對含水分貨物進行标準化計量的方法,即通過科學方式去除貨物中的自然水分後得出的純淨重量。該方法主要應用于生絲、羊毛等吸濕性較強的商品交易,以确保買賣雙方在貨物含水量波動時仍能公平計價。
其核心計算原理為:
$$ 公量 = frac{實際重量 times (1 + 标準回潮率)}{1 + 實際回潮率} $$
該公式由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确立,其中标準回潮率采用國際公認的11%作為基準值(生絲類商品)。中國海關總署《進出口商品重量鑒定規程》明确規定,公量檢測需在恒溫恒濕實驗室環境下,使用專業烘箱設備進行三次平行測定取均值。
從語源學角度考證,“公量”一詞最早見于清代海關文檔《浙海鈔關征收則例》,特指對進出口蠶絲的标準化計量。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通過技術手段排除商品自然含水量後的标準重量”,該定義已被納入國際貿易合同示範條款。在實際應用中,公證檢驗機構出具的SGS公量證書具有國際法律效力,成為解決貿易糾紛的重要依據。
公量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領域和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定義:公量是國際貿易中用于計算商品重量的方法,通過科學手段去除商品水分後,加上标準含水量得出标準重量。適用于高價值且水分不穩定的商品,如生絲、羊毛、棉花等。
計算公式(兩種表達形式):
應用場景:避免因環境濕度差異導緻商品重量争議,确保貿易公平性。
定義:指國家統一規定的計量标準,與民間“家量”相對。例如《左傳》記載,春秋時期齊國陳氏用大容量的“家量”借貸,而用“公量”回收,以此争取民心。
如需進一步了解公式推導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權威貿易教材或《左傳》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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