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而為之的意思、不得已而為之的詳細解釋
不得已而為之的解釋
沒有辦法,隻能這樣做。
詞語分解
- 不得的解釋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不可以或不能夠吾不得而見之矣。;;清;袁枚《黃生借書說》詳細解釋.不能得到;得不到。《詩·周南·關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漢 晁錯 《論貴粟疏》:“夫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
網絡擴展解釋
“不得已而為之”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指在無法選擇或無法避免的情況下,隻能采取某種行動,帶有被動和無奈的含義。
二、出處與演變
- 最早源頭
可追溯至《老子》第三十一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原指戰争是迫不得已的手段。
- 明确化用
宋代辛棄疾在《九議》中寫道:“歲币郊祀之費,是不得已而為之者”,将含義擴展到更廣泛的被動行為場景。
三、語法與用法
- 結構:偏正式短語,中性詞,多作謂語。
- 使用場景:
描述因客觀條件限制(如資源匮乏、外力壓迫等)而被迫采取的行動。
例:法庭裁決醫生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别無選擇。
四、近義詞與擴展
- 近義詞:迫不得已
- 反義詞:主動為之、心甘情願(注:古籍中未明确記載反義詞,此為現代引申)
五、例句參考
- 古代語境:
“好一個不敢怨恨,你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清·《彭公案》第十五回)
- 現代應用:
企業裁員常被稱為“不得已而為之”的舉措。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參考《九議》《老子》等文獻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二
不得已而為之是指在無法選擇、不情願的情況下,被迫采取某種行動或做出某個決定。下面是關于該詞的一些相關信息:
拆分部首和筆畫:
不得已而為之的拆分部首為不、得、已、為,其中不的部首為一點口,得的部首為彳,已的部首為已,為的部首為丶。根據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為:不(3畫)、得(11畫)、已(3畫)、為(4畫),總共21畫。
來源:
《不得已而為之》這個詞來自于古代漢語。其中,“不得已”表示無法不這樣做,這是一種對外在環境的沒辦法;“而為之”則表示既然無法逃避,那就勉強承擔起來,這是一種内在的決策。結合起來,表示在無法選擇的情況下,被迫采取某種行動或決策。
繁體:
《不得已而為之》是對《不得已而為之》的繁體字寫法。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不得已而為之》的古代漢字寫法可能會稍有差異,但基本上仍保持相似。
例句:
他不得已而為之,在困境中做出了艱難的選擇。
組詞:
不得已、為之、不得不、勉強、無奈、迫不得已
近義詞:
别無選擇、被迫
反義詞:
情願、自願、有選擇
希望以上的信息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我會很樂意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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