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ull's-eye]∶箭靶的中心;練習射擊的目标
三發連中鹄的
故射者各射己之鹄。——《禮記·射義》
(2) [aim]∶目的
(1).箭靶中心;練習射擊的目标。《戰國策·齊策五》:“今夫鵠的,非咎罪於人也,便弓引弩而射之,中者則善,不中則愧。”
(2).目的;想要達到的結果。 蔡元培 《對于教育方針之意見》:“教育而至于公民道德,宜若可為最終之鹄的矣。曰:未也。公民道德之教育,猶未能超轶乎政治者也。” ********* 《<女神>之地方色彩》:“他們的創造 中國 新詩的鹄的,原來就是要把新詩作成完全的西文詩。”
鹄的(hú dì)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讀音與字形 該詞由「鹄」(天鵝)與「的」(箭靶)組成。值得注意的是「鹄」在古漢語中存在異讀現象,《廣韻》載其讀音為胡沃切(hú),而《集韻》另錄古沃切(gǔ)音,現代漢語統一規範為hú音。
二、本義溯源 《漢語大詞典》明确記載其原始義為「箭靶中心」,源于古代射禮器具。東漢鄭玄注《禮記·射義》時解釋:「鹄者,侯之中,射之的也。」此處「侯」指代箭靶整體,「鹄」特指靶心皮革标識。
三、引申義發展 《現代漢語詞典》收錄其引申為「目标」的用法,如《抱樸子·外篇》所述:「破的徹劄,非白羽不參連」,此處的「的」已從具體箭靶擴展至抽象目标意涵。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進一步闡釋:「鹄的連言,謂侯之中也,引申為凡标的之稱。」
四、用法示例
五、相關成語 該詞派生出「衆矢之的」等成語,喻指衆人共同攻擊的目标,見《魯迅書信集》「語堂為提倡語錄體,在此幾成衆矢之的」。
“鹄的”是一個多音多義詞組,其含義需結合讀音和語境理解:
本義:箭靶的中心
指古代射箭練習時箭靶的靶心,引申為精準目标。例如《禮記·射義》提到“故射者各射己之鹄”,強調射箭者需瞄準自己的靶心。
引申義:目标或目的
如章炳麟在《商鞅》中寫道“此其鹄惟在于刑”,此處“鹄的”代指核心目的。
“鹄”單獨讀作hú 時,指一種大型水鳥,即天鵝,如“鴻鹄”(大雁與天鵝)。例如“燕雀安知鴻鹄之志”中的“鹄”即象征高遠志向。
“鹄的”在不同語境中含義差異較大:
建議根據上下文選擇讀音及釋義,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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